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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0
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粤财社〔2017〕51号)和《广东省残联关于开展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公示工作的通知》(粤残联〔2016〕19号)的要求,现对江海区2023年度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数据中,残疾人合计数为当年实际安置残疾人就业月份计算数,准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公示时间为2025年2月10日至2月26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江门市江海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要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
地址:江门市江海区新中大道32号首层及二层。
联系电话:0750-3861237。
附件:江海区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公示名单
江门市江海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
2025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