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考生合理便利有哪些? - 教育 - 江门市江海区残疾人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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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考生合理便利有哪些?

2017-06-09

   《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暂行)》提到,为残疾考生提供的合理便利包括:为视力残疾考生提供现行盲文试卷、大字号试卷(含大字号答题卡)或普通试卷;允许视力残疾考生携带答题所需的盲文笔、盲文手写板、盲文作图工具、橡胶垫、无存储功能的盲文打字机、无存储功能的电子助视器、盲杖、台灯、光学放大镜等辅助器具或设备。使用盲文试卷的视力残疾考生、因脑瘫或其他疾病引起的上肢无法正常书写或无上肢考生等书写特别困难考生的考试时间,可以在该科目规定考试总时长的基础上,延长30%到50%。为听力残疾考生免除外语听力考试,允许听力残疾考生携带助听器、人工耳蜗等助听辅听设备。允许行动不便的残疾考生使用轮椅、助行器等,有特殊需要的残疾考生,可以自带特殊桌椅参加考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