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浏览江门市江海区残疾人联合会!
备注:按空格键或点击按钮停止播放语音导航
备注:已停止,点击按钮播放语音导航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综合业务 > 教育
2016-12-23
《残疾人保障法》规定,国家保障残疾人享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为保障残疾人教育权利的实现,具体规定如下:
①义务教育与特殊资助;
②以特性施教;
③残疾人教育机构建设;
④残疾人普通教育;
⑤残疾人特殊教育;
⑥残疾人成人教育;
⑦残疾人师资培养;
⑧残疾人教育辅助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