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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统筹办理江海区残疾人补充医疗商业保险的通知

2018-09-30

各街道残联:

2018年,江海区残联被江门市残联定为统一购买补充医疗商业保险的试点单位。为进一步完善江海区残疾人的社会保障体系,根据市、区《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精神,结合我区残疾人的实际需求,在市残联的具体指导下,日前,通过政府采购程序,江海区持证残疾人补充医疗商业保险项目由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公司中标承保。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二、目的意义

商业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亦是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残疾人工作领域引入商业保险,促进了政府主导与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的结合,是借助社会力量建立健全残疾人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手段,有助于增强残疾人抵御意外风险能力,对进一步保障其正常生活,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促进社会稳定与和谐,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三、工作原则

坚持统筹协调、政策联动:加强基本医保、大病保险、临时救助和慈善救助等制度的衔接,发挥协同互补作用,形成保障合力。坚持政府主导、专业承办:强化政府在制定政策、组织协调、监督管理等方面职责的同时,采取商业保险机构承保方式,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和商业保险机构专业优势,强化社会互助共济,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坚持残疾人利益最大化。

四、保障对象和保费

保障对象为具有江门市江海区户籍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市、区两级残联共同出资,全额资助购买补充医疗商业保险。

五、实施时间

2018年9月30日至2019年9月29日(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六、保障内容

保障对象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机关或承保保险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进行门诊或住院诊疗,实际支出符合当地社保支付范围医疗费用的,在扣除社保给付部分后,个人给付部分可享受以下三种常规医疗保障,由保险公司按比例给付:

(一)意外门诊及住院医疗保障

因遭受意外伤害进行门诊或住院诊疗的,在扣除100元免赔额后,对其剩余合理费用按90%比例给付医疗保险金。全年累计最高赔付金额为每人3万元。

(二)一般疾病住院医疗保障

因疾病进行住院诊疗的,对其剩余合理费用给付比例给付住院医疗保险金,其中:医疗费用3000元以下部分,给付比例60%;3000-5000元(含)部分,给付比例70%;5000元以上部分,给付比80%。投保前已患疾病及其并发症导致的保险责任为除外责任,疾病等待期30日。全年累计最高赔付金额为每人1万元。

(三)重大疾病住院医疗保障

因初次罹患并确诊指定的35种重大疾病(详见附件)进行住院诊疗的,对其剩余合理费用按约定给付比例给付住院医疗保险金:其中医疗费用3000元(含)以下部分,给付比例50%;3000-10000元(含)部分,给付比例60%;10000-30000元(含)部分报70%;30000元以上部分,给付比例80%。投保前已患疾病及其并发症导致的保险责任为除外责任,疾病等待期30日,全年累计最高赔付金额为每人5万元。

具体理赔事项及标准按与承保保险公司签订的合同为准。

七、组织管理

(一)规范采购

区残联作为招标人,按照有关规定拟定招标文书,统筹市残联及区财政专项经费,通过政府招标采购方式确定一家商业保险机构,统一承办全区持证残疾人补充医疗商业保险。

(二)加强联动

区残联:根据“残疾人证管理系统”里的持证残疾人名单,统一办理团体补充医疗商业保险,每月根据持证残疾人的变动情况,与承保保险公司确定增减保险名单。不定期收集残疾人意见和建议,对共性重大问题,协调承保保险机构共同研究,切实维护残疾人保险利益。

各街道残联、村(居)委会:各街道、村(居)专职委员要加强政策宣传和解读,加强与村(居)委干部的信息互通,确保及时准确掌握有效信息,协助承保保险公司提供相关理赔服务。同时动态掌握辖区残疾人的生活、工作情况,加强与区残联、承保保险公司的沟通联系,定期收集辖内残疾人的相关意见和建议,以期不断优化工作流程,提升服务质量。

承保保险公司:对残疾人专职委员进行保险相关理赔业务培训。成立专项服务小组,加强专业能力建设,在全区建立点对点的定向联系机制,提供多形式的上门、咨询、查询等服务,覆盖全区所有残疾人。具体服务人员接到医疗报案后,全程负责该赔案的处理和服务工作,直至理赔完毕、残疾人满意为止。做好残疾人信息保护工作。加强与区残联的沟通联系,共享信息,不断提高管理服务效率,优化服务流程,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服务。

 (三)加强宣传

承保公司将统一印制保险服务宣传资料,借助服务讲座及定点宣传等活动做好宣传工作。各街道、村(居)专职委员要积极协助保险公司服务团队做好保险告知服务,将宣传资料发放给每一位残疾人或其监护人,确保每位残疾人或其监护人能够清楚明白项目的保障条款及理赔流程。各街道还可借助辖内电视台、宣传栏等多种形式进行政策宣传,提高全区残疾人对该项工作的政策知晓度,确保惠残政策落实到位。

 

附件: 35种重大疾病目录

 

 

江门市江海区残疾人联合会

2018年9月28日

 

 



 

 

 

 

 


附件:附件:35种重大疾病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