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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江海区档案局2020年度行政许可 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公示公告时间: 2021-03-31 17:23   访问量:

根据《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和有关要求,现公告本单位2020年度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欢迎您客观、真实地对是否存在以下问题进行反映:

1.没有依照法定权限、程序、条件进行审批的;

2.实施了广东省政务服务网上《政务服务事项通用目录》之外的行政审批事项的;

3.没有公开公示审批主体、依据、条件、申请材料、收费标准、申请示范文本、咨询投诉方式或公开公示不明确的;

4.受理程序不规范,要求多次补正申请材料的;

5.擅自增减行政许可审批环节、条件的;

6.不能按期限办理行政许可审批,不能及时、客观地调查处理投诉举报的;

7.工作人员索取或收受礼物、好处的;

8.实施行政许可审批过程中要求申请人购买指定商品或者接受指定人员、组织提供的服务的,或者要求申请人参加不必要的付费培训、会议等的;

9.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的事项,指定或者变相指定人员、组织的;

10.不必设立行政许可,可以取消、采取事后监督等其他管理方式、调整由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自律管理、通过技术标准或管理规范能有效管理的。

如您认为在行政许可实施过程中还存在其他问题,欢迎一并提出意见建议。我们将对您反映的情况和您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

附件:江门市江海区档案局2020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

举报电话:3988970(江门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来信地址:江门市蓬江区龙湾西路30号江门市政务服

务数据管理局指导监督科(收)

邮编:529000

电子邮箱:jmszsjzdjdk@jiangmen.gov.cn

                                                   江门市江海区档案局

                                                    2021年3月31日

本公告期限不少于15个工作日。


附件

江门市江海区档案局2020年度行政许可

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

根据《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要求,现将我单位2020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现有事项及办理情况

我局现有行政许可审批事项1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个人携带、运输或者邮寄档案及其复制件出境审批。2020年我局行政许可事项的申请、受理和办结数量均为零。

(二)依法实施情况

我局要求工作人员在行政审批过程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审批权限、范围、程序和条件。我局实施的此项行政许可事项是初审,经我局审核后上报市档案局审核,再由市档案局上报省档案局进行审查批准。

(三)公开公示情况

上述行政许可事项已在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公开公示实施主体、依据、程序、期限、申请材料、收费标准、申请书格式文本、咨询投诉方式等,公开公示信息明确、细化。由于我局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是初审,而且有关内容可能涉密或者涉及个人隐私,故行政许可事项的实施过程和结果不对社会公开。

   (四)监督管理情况

我局对行政许可事项实施情况进行严格监管,根据有关的监管措施,对局内行政许可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目前未发现有违法违规的情况。

(五)实施效果情况

我局现有行政许可事项的实施情况已达到设立行政许可时的预期效果。我局努力改进工作方法,通过优化和规范审批流程,提高办事效率,缩短办事时间。

二、存在问题和困难

我局的行政许可审批及监督管理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审批队伍、审批工作及流程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及有关建议

根据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及安排,进一步优化和规范审批流程,争取加强行政审批工作人员的配备和业务培训,提高服务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