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馆介绍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局馆介绍

工作职责时间: 2014-03-17 15:02   访问量:

        江门市江海区档案局(江门市江海区档案馆、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
        负责《档案法》执法工作;负责制订并组织实施本区域内档案和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及业务规范;监督、指导本区域内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和地方志工作;组织、指导本区域内档案理论与科学技术研究、档案宣传与档案教育、档案工作人员培训;对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和江海区委、区政府及其办公室的文件资料进行归档及保管;收集和接收本区域范围内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按规定应该移交进馆的档案,对所保存的档案进行科学的整理和保管;采取各种形式开发档案资源,实现档案信息化管理,为社会利用档案资源提供服务;收集整理本区域内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的现行文件并提供利用服务;组织编纂本区域内的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和地方志文献;搜集、整理、保存本地区域内的地方志文献和资料;组织地情调查研究和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推动地方志理论研究。承办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江海区委、区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区档案局下设江海区现行文件利用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