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海区妇女联合会现就2023年江海区“好家风好家教伴成长”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课程项目招标发出公告,本项目将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欢迎具备资质的应聘单位竞投,有关信息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2023年江海区“好家风好家教伴成长”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课程项目。
(二)项目服务期限:项目服务期为1年(2023年6月15日至2024年6月14日)。
(三)招标金额:本服务项目招标最高限价为人民币肆万元(¥4万元)。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目标
通过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系列课程,协助家长更好地掌握家庭教育的科学理念和方法,促进少年儿童的健康快乐全面成长,营造家庭教育的良好社会氛围,进一步推动江海区的家庭文明建设,弘扬向善向上的家庭美德,体现共建共享的家庭需求。
(二)服务范围及对象
1、服务地点及范围:江门市江海区
2、服务对象:江门市江海区户籍或在区内工作、生活、学习的家长,在校教师队伍,家庭教育骨干成员及志愿服务队成员。
(三)项目具体内容
1、家庭教育指导课程服务
服务明细清单
序号 | 项目内容 | 评估指标及量化标准 |
1 | 普及性公益课程 | 公益课开设全年不少于20场,每场指导服务人数不少于40人。 |
2 | 专业性精品课程 | 专业性精品课全年开设不少于两期,总课时不少于24课时,每期指导服务人数不少于30人。 |
3 | 研学交流课程 | 组织我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专家团、志愿服务队、教师骨干等参加研学活动并与家庭教育专家团队面对面交流学习。(组织活动不少于一次) |
具体服务流程如下:
(1)发动宣传
由甲方通过公众号,微信群,公告栏等渠道广泛发动,将课程信息推送给家长群中及特定人群。
(2)组织实施
甲方负责组织报名登记、场地落实,协调活动场地相关设施设备;乙方负责落实师资,配合开展师资和课件审查,安排研学活动路线落实交流相关事宜。
(3)宣传报道
甲方负责活动后宣传报道,乙方配合展开宣传,扩大宣传渠道。
三、项目人员配备要求
序号 | 岗位 | 专业资质 | 岗位职责 |
1 | 授课导师 | 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或家庭教育指导师,须有不少于5场以上面向社会授课的经验。 | 负责授课,引导家长确立正确教育观念,营造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 |
2 | 专业性课程导师 | 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或家庭教育指导师,NLP国际文凭执行师, 有不少于200场授课经验 。 | 负责专业性精品课程的授课。 |
3 | 课程服务助理
| 家庭教育指导师 | 负责课程服务工作开展,及时与购买方对接、定时汇报工作等 |
四、项目预期成效
(一)服务期内工作指标达成率100%;
(二)服务对象满意度90%以上;
(三)整体服务成效、档案材料达到上级妇联年度考核评价要求。
五、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应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招标活动;除单一来源招标项目外,为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其他招标活动。
(五)投标人在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招标活动期间。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为投标截止日当天。以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查询结果为准。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将项目分包或转包。
(七)投标单位具有下列条件优先:
1、拥有覆盖全国的家庭教育培训体系支持;
2、具有本土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经验;
3、有参加过大型的家庭教育专家论坛/家风家教学术论坛经验。
(八)投标人应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方式
(一)投标截至时间:2023年6月13日下午17点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递交投标文件方式:通过电子邮箱(邮箱: jhqflbgs@jiangmen.gov.cn)提交项目相关资料。
提交资料具体如下:
(一)法定代表人证明书1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1份、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扫描件1份;
(二)单位登记证书1份;
(三)单位信用信息查询结果1份;
(四)投标文件1份;
(五)其他需提供的材料。
以上材料扫描件需加盖公章。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人应当在招标公告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招标地点。投标人在招标公告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签收。
(二)投标人在招标公告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三)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
八、项目结果公示
项目评标结果将在江海区妇女联合会门户网站公告。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小姐
联系电话:0750-3861984
江门市江海区妇女联合会
2023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