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指以依托一定数量的科技人员从事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活动,取得自主知识产权并将其转化为高新技术产品或服务,从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中小企业。
当前国家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关注力度也不断加大,为了落实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按75%的优惠政策,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指引(试行)》,由火炬中心组织建设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系统”(www.innofund.gov.cn)已经正式上线运行。
正式通过自我评价、公示、入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能够获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75%的政策优惠,税务机关每年会定期落实。
那么本期将会通过“评价办法、评价指引、评价系统、问题建议方面”给您好好展示下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相关内容:
首先看下《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
我们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有个整体的把握,这块我们重点了解下评价指标:
评价指标(第六条)
科技型中小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1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
1.2职工总数≤500人、年销售收入、资产总额≤2亿元。
1.3产品和服务不属于国家规定的禁止、限制和淘汰类。
1.4企业在填报上一年及当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5企业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所得分值>60分,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0分。
评价指标(第七条)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具体包括科技人员、研发投入、科技成果三类,满分100分。
1. 科技人员指标(满分20分)。按科技人员数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分档评价。
A. 30%(含)以上(20分)
B. 25%(含)-30%(16分)
C. 20%(含)-25%(12分)
D. 15%(含)-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