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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海区检察院出台十项措施 服务保障“百千万工程”全面实施

文章来源:江海区检察院   更新时间:2023-07-25 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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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海区检察院深入贯彻省、市、区委关于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工作部署,找准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和发力点,制定《江海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致力以司法办案为中心,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以检察高质量履职服务“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落地落实。


《实施方案》共10条措施,主要围绕深化社会治理、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推进乡村振兴、加强民生司法保护等四方面能动履行“四大检察”职能,并制定任务分解表,成立服务保障“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领导小组,构建“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全力推进落实”的工作格局和“项目化、清单化、责任化、时限化”的工作机制,推动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在深化社会治理方面

《实施方案》要求,要助力建设更高水平平安江海,充分发挥刑事检察职能,强化对侦查活动的全方位监督,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要积极服务区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善用检察建议封堵制度漏洞,探索“社区矫正监督+网格化管理”新模式,以高质量法律监督助力社会综合治理。要强化镇街法律监督,探索实行“派驻街道检察室+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检侨联络办公室”巡回检察,常态化开展“检察院+司法局”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充分发挥“行政检察+行政执法监督+街道行政执法”衔接工作机制作用,促进镇街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


在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方面

《实施方案》明确,要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竞争秩序、侵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犯罪,护航实体经济行稳致远。健全完善检察官常态化联系企业机制,畅通企业控告申诉“绿色通道”,构建“亲”“清”新型检商关系。要护航创新驱动发展,推进知识产权四大检察融合履职,加强对关键核心技术、新兴领域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激发企业创新活力。加强种业知识产权检察工作,强化辖区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切实保障江海特色农业发展。


在推进乡村振兴方面

《实施方案》强调,要坚持党建引领,充分发挥驻村(社区)“第一书记”作用,加强与结对村居组织建设共促、党员队伍共育、结对阵地联系、服务难题共解,构建结对帮扶新格局。延伸“法治副校长”职能,重点加强乡村中小学法治宣传教育,助力提高农村法治化水平。要服务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严厉打击危害农村稳定、破坏农业生产和侵害农民利益的犯罪,重点保护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和乡村电商等新兴产业。守护食用水产品质量安全,抓好“米袋子”“菜篮子”“肉盘子”工程,推动守住耕地红线,促进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能力提升。要高质量助力绿美乡村建设,结合江海区落实“五美”专项行动要求,以“四大检察”综合履职赋能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积极探索“专业化法律监督+部门联动+社会化综合治理”涉农检察模式,重点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助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村容村貌提升。


在加强民生司法保护方面

《实施方案》强调,要聚焦法治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持续抓实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涉农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保护等深层次违法行为监督,做好安全生产综合治理、打击“恶意欠薪”犯罪等检察为民实事。深入开展“司法救助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专项活动,支持农民工、妇女儿童、孤寡老人等弱势群体依法维权,切实保障困难群体和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实施方案》要求,全体检察人员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主动将检察工作融入服务“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中谋划推进,依法能动履职,以高质量检察工作护航县镇村高质量发展。要深化协作配合,增强工作合力,对内加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部门的沟通协调,对外深化与监察机关、司法机关及行政机关的合作交流,提升服务保障“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建设的能力和水平。要注重总结宣传,营造浓厚氛围,着力办好一批具有江海特色、具有推广意义的精品案件,充分利用“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及时宣传报道服务“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打造江海检察特色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