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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江海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反馈会召开

文章来源:江海区检察院   更新时间:2024-01-25 1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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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25日,市委第巡察组巡察江海区人民检察院反馈会在江海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市委第巡察组组长陈长青代表市委第巡察组分别向江海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和党组领导班子反馈巡察情况,市委组织部部务委员黄康年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江海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吴火亮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反馈会上,陈长青组长反馈了巡察江海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发现存在的主要问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有差距;履行职能责任存在短板;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彻底;违规办案损害公平正义;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不充分;案件办理质效不高;财务管理不规范;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党建工作落实不到位;干部人事工作有待加强。针对存在的问题,陈长青组长提出三点意见建议:一是加强党的领导,着力提升政治能力;二是树牢为民意识,强化法律监督职能;三是全面从严治党,锻造过硬干部队伍。

随后,市委组织部部务委员黄康年对江海区人民检察院巡察整改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认真对照存在问题,深入查找问题根源;二是强化政治担当,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三是严肃巡察整改纪律,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最后,吴火亮检察长代表江海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发言,表示对巡察组的反馈意见,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并就抓好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郑重表态: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的自觉推动巡察整改。从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认真对待、对号入座,化压力为动力,坚决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坚持把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对表对标逐项逐条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坚持领导带头、抓好责任分解、强化跟踪督办,院党组将及时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落实整改工作,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和措施,明确整改目标、整改内容、整改时限,落实责任到人。三是强化结合运用,坚决做到以干事创业检验巡察整改成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与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起来,把巡察整改与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检、推动检察各项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真正做到通过巡察整改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市委第巡察组、市人民检察院市纪委监委、江海区委、江海区监委有关同志以及江海区人民检察院全体党组班子成员参加会议,江海区人民检察院各部门正副职以上干部、员额检察官列席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