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有关要求,预防领导干部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违反规定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检察院2025年上半年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情况通报如下:
2025年1月至6月,收到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数据反馈11条,其中院领导填报5条,中层领导干部填报2条,占填报总数63.6%。未发现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情形。
下一步,江门市江海区检察院将持续抓好“三个规定”重大事项相关制度的贯彻落实工作,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努力打造忠诚干净、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检察队伍。
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检察院
202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