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检察院2025年落实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情况通报
文章来源:江海区检察院
更新时间:2026-01-09 10:10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的有关要求,预防领导干部和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违反规定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检察院2025年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情况通报如下:
2025年,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检察院共记录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数据24条,其中院领导填报12条,占填报总数50%;中层领导干部填报9条,占填报总数37.5%;其他人员填报3条,占填报总数12.5%。未发现干预、插手检察办案或者干部选拔任用等违反重大事项的行为。
下一步,江门市江海区检察院将持续抓好“三个规定”重大事项相关制度的落实工作,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努力打造忠诚干净、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检察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