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检察院2026年上半年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情况通报
文章来源:江海区检察院 更新时间:2026-07-03 17:30

为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促进司法公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江海区人民检察院2026年上半年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情况通报如下:
2026年1月至6月,江海区人民检察院全体检察人员严格落实“逢问必录”工作要求,主动记录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16件,其中院领导带头填报9件,占比56.25%。未发现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违规行为。
下一步,江海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压实全面从严管党治检政治责任,强化检察权运行监督制约,坚持将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作为常态化工作抓紧抓实,坚决杜绝违规干预司法行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