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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文章来源:江海区检察院   更新时间:2024-09-30 1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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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91日至1215日,市委第巡察组对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开展了巡察。2024125日,市委第巡察组向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统一思想认识,强化组织保障。中共江门市江海区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以高度的责任心自觉深化整改,切实把整改工作作为履行政治责任的实际行动,将巡察整改融入日常检察工作中。成立以党组书记、检察长为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治部,具体负责整改日常工作和组织协调、督察督办等工作。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专题研究落实巡察整改任务,形成一把手牵头抓、各部门负责人各负其责、上下同频共振的整改体系。党组书记、检察长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主动参与重要工作部署、重大事项过问、重要环节协调、重要问题督办,切实增强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院党组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巡察整改落实方案,切实增强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明确目标措施,强化责任担当。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院党组一一交办,由政治部拟定整改方案及整改清单,针对反馈意见逐条梳理、逐项分解,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及整改期限,统筹责任部门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做好整改措施的复核和督促整改工作及时开展,确保整改到位。全院各部门坚持以改促治,认真对照巡察反馈意见,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凝聚攻坚合力,狠抓末端落实,以台账式管理逐项推进,逐项销号,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三)主动剖析问题,强化工作推进。712日,院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书记、检察长围绕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代表院班子作对照检查发言,班子成员结合自身工作岗位和分管工作,紧扣巡察反馈的问题和意见,联系个人思想、工作、生活和作风实际,深刻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剖析问题根源,明确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通过全面查缺补漏、举一反三、立查立改,持续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推进江海检察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巡察集中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政治引领检察工作,推动高质量发展方面

1.深学笃信践行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是支部通过三会一课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党章党规党纪等最新理论,同时坚持检察业务学习与党员教育同步实施,充分将日常检察业务学习与政法理论、党建业务、意识形态学习相融并学,使党员干警在提升政治素养的同时持续强化业务能力,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签发公检法三机关有关办案会议纪要,严格执行本院关于全面提升刑事办案质效的实施意见,通过执行已制定的办案机制进一步提高法律监督效果,提升审查逮捕、起诉办案质效

二是认真研究2023年全市检察机关业务工作情况通报,各岗位检察官深刻反思,创新思路谋划2024年检察工作,争取年底业务工作更上一层楼。组织全院开展三次业务研判会商,各部门负责人、员额检察官对照相关工作业务数据开展工作情况分析,会议指出要聚焦案件质量,增强责任感,确保案卡数据准确填录,要明确目标任务,加强沟通协调,采用有效举措,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推动各项检察工作高质效发展。

三是结合本院实际制定完善并严格执行入额院领导办理案件情况通报办法,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办案清单等,调整专职委员分工,发挥院领导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表率作用。对第一、二季度入额院领导办案情况进行通报,所有入额院领导的办理案件数量、比例均符合相关规定,入额院领导所办理案件均非负面清单案件类型。

四是立足检察委员会讨论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职能定位,不断提升审查案件效率和效果,2024年以来通过检委会讨论案件5件,通过检察委员会审议事项议题9个。检察委员会办公室加强与各业务部门的沟通联系,推动将重要业务制度、业务工作报告、数据统计分析报告等上会讨论。充分发挥检察委员会的决策和指导作用,深入总结近年来四大检察制发的检察建议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形成2024年专项评查活动报告并上会讨论审议,着力提升检察建议工作质效。注重加强规范入额院领导工作,避免入额院领导办理简单案件,积极发挥入额院领导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亲历作用。注重加强检察委员会对年度工作报告、案件评查、检察建议等工作的指导作用,做好年度谋划,汇报审议阶段性工作,不断提升检察工作质效。

2.强化检察监督能动履职

一是对相关案件主动向市检察院汇报请示,并在工作中注意用好抗诉权;主动开展专项案件督察,深入分析相关案件办理情况,出具督察报告,与检察官开展一对一谈话,要求全体检察官切实提升办案质效;加强案件办理流程监控工作,对办理时间较长的案件及时进行提醒督办。

二是分管领导与办案人员开展谈心谈话,建立正确的司法观念,严格依法、实事求是开展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加强业务学习,邀请市检察院对口部门开展业务指导,并与市检察院对口部门到社区矫正中心和企业实地指导业务开展进一步强化类案监督,针对被监督对象反复出现的问题制发类案检察建议

三是根据人员调整制定办公室人员分工情况表,对采购、会计、出纳、资产管理等关键岗位进行定岗定责,力求做到岗位职责明晰。办公室专门召开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议,组织财务岗位工作人员集中学习采购制度、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知识等内容,并进行集体谈话,要求严格落实各项财务工作规定。

3.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服务发展大局

一是通过检察委员会讨论审议2023年检察建议工作情况,要求各业务部门持续深入学习检察建议工作要求和相关业务知识,提高制发检察建议水平第一检察部召开部门会议加强学习检察建议有关规定,做到找准监督点有的放矢,今年以来检察建议制发质量大幅提升树立重视类案检察建议制发的意识,推动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社会效果,主动争取相关部门支持推动实现将检察建议回复、采纳、落实情况纳入地方党政相关考核以及平安建设、法治建设考核体系,确保检察建议做成刚性、做到刚性指定一名业务能力强的员额检察官专门负责审核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对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内容严格把关,切实提升社会治理检察建议质量。

二是召开全体干警职工大会部署全院年度工作,要求做到坚持目标导向,加强业务数据分析研判,确保主要办案质量指标考核全部达标、基层院业务考评争先创优。今年以来,虚假婚姻登记行政检察监督工作获央视一台《今日说法》栏目采访报道,行政诉讼检察监督工作经验获中央政法委《长安评论》刊发推广,办理的黄某某、黄某虚假诉讼监督案获最高人民检察院公众号和《检察日报》刊登报道,民事检察办案组办理的赵某与林某、史某合伙协议纠纷裁判结果监督案”“曾某某与程某某名誉权纠纷案入选全省典型案例,公益诉讼办案组就光伏项目违章建设安全生产问题向江海区发展和改革局制发的检察建议被评为2023年度广东省检察机关优秀社会治理检察建议,行政检察办案组构建的诉源治理空壳公司现象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在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管理平台上架被全省推广,刑事检察法律文书简化工作经验在全省推广,办理的两件案例获当事人赠送锦旗致谢,全院争先创优氛围良好、成效显著。

三是组织全院开展三次业务研判会商会议,各部门负责人、员额检察官对照相关工作业务数据分析原因、提出对策,会议指出要聚焦案件质量评价指标与业务考评细则,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推动各项检察工作高质效发展,要增强责任感,确保案卡数据准确填录,要明确目标任务,加强沟通协调,采用有效举措,确保各项指标达标。

四是分别与甘肃省永昌县检察院、深圳市罗湖区检察院、云浮市郁南县检察院、蓬江区检察院、开平市检察院、恩平市检察院等开展工作交流,就如何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不诉案件如何开展社会公益服务、检察数据模型建设等刑事检察工作,就如何提升行政检察工作质量、促进四大检察一体化履职、开展跨地区交流合作等行政检察工作,就如何开展党建、党纪学习教育和保密、宣传、计财、技术和后勤保障等工作进行深入沟通学习,不断提高履行检察法律监督职能的能力。

(二)关于司法为民意识,防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践行司法为民,守护公平正义

一是严格执行新司法解释办案,确保办案标准的统一;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认真学习并执行该意见中完善司法责任认定和追究制度,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

二是对有关不起诉案件开展督察并形成督察报告,暂未发现违法办案情况;落实所有不起诉案件均通过分管副检察长审批、重大疑难案件报检察长审批机制,今年以来所有不起诉案件均依法落实相关审批机制。

三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14件不起诉案件召开公开听证会听取意见。

2.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提升法律监督质效

一是对相关案件开展督察并形成督察报告,并与检察官开展谈话2人次。

二是运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持续做好案件质量监督工作,提升监督质效。

三是第一检察部召开部门会议通报审判监督发现的存在问题,加强对刑事诉讼法关于刑事案件办理程序的学习,在收到法院判决书、裁定书后立即开展裁判结果审查并制发相关文书,提高审判监督质效

3.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一是相关案件开展督察,形成督察报告并检察官开展谈话第一检察部召开部门会议集中强化学习刑事案件量刑制度及量刑指导意见,面对疑难、复杂分歧较大的案件及时沟通严把案件证据标准,不断提高案件质量量刑精准度

二是组织检委会委员集中学习最新司法解释和业务知识,针对疑难复杂刑事案件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并形成讨论案件笔录签名确认,提高案件质效

三是组织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已完成上半年案件常规评查及专项评查;下半年将按照2024年评查计划继续开展案件质量常规评查,把案件质量评查作为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以高水平管理促进高质效办案的重要抓手,确保案件质效。

四是严格审查救助申请人条件,制定院关于加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办法,明确救助对象范围和一般不予救助的情形,由第三检察部控告申诉岗专门负责救助资格审查工作坚持一次性救助原则,上半年共开展司法救助55人;有关案件的承办检察官进行谈话2人次,强化检察官办案的责任心

4.规范财务管理

一是对负责实施政府采购项目的相关工作人员开展谈话4人次,对潜在风险和纪律问题提出注意事项;制定办公室人员分工情况表,对采购、会计、出纳、资产管理等关键岗位进行定岗定责,明确个人职责;召开采购小组会议,深入学习政府采购相关法律规章政策;参照上级部门财务管理制度,建立本院采购、合同、项目验收等内控管理制度,开展三公经费支出及管理情况专项审计(2020-2023年),根据审计报告持续加强预算管理、财务管理和报销管理。

二是对工作网等级保护采购项目完成内部核查,未发现有项目招标方面的违规操作。加强采购项目的管理工作,严格落实信息工程项目招标流程管理机制,要求通过广东省中介超市委托第三方或自行编制设计方案、采购要求书,在招标文书中列明保密和廉洁要求;委托代理机构开展采购工作,在委托合同中加入保密和廉洁条款;对采购行为进行监督,杜绝设计公司参与投标;通过内部控制建设,形成人人注重风险防范、处处强化责任意识的良好氛围;制定并执行院采购管理规定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在各重点采购环节加强内部控制管理。

三是强化财务支出规范流程管理,坚持先审批后支出的原则;核查相关劳务费的纸质凭证材料及费用台账,制作有关明细往来账,经核查有关往来款项收支平衡,没有发现多付或少付情况;制定并执行院内部控制管理制度规范经费支出流程,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有关费用。

四是成立江海区检察院固定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对全院固定资产全面盘点,建立固定资产盘点台账,完成核对院固定资产信息;对盘盈资产细化为四个大类,通过清点实物、梳理存放地点、确认现状等程序完成对资产价值的评估,并将符合要求的高价值资产录入管理系统;召开国有资产管理领导小组工作会议,要求固定资产盘点工作由办公室牵头,各部门定期对各自办公场所的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制作本部门固定资产管理台账;办公室加强对固定资产管理的监督检查,强化日常监管,确保、物资产信息一致。

五是对全院挂账的应收、应付款项进行重新梳理,参照应收应付往来明细,在会计核算系统中对挂账凭证进行逐一核查;积极参与省院、区财政局组织的各类会计制度、财务制度的培训,定期对会计账务进行核查,避免新的资金沉积或账务处理问题。

(三)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基层党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全面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

一是年初召开党组会议,审议2024年全面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审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约谈制度。年中党组会议审议上半年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并在今后持续按规定执行建立院领导班子、分管领导及部门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明确各层级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具体内容和工作任务并组织干警分层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层级责任书,有效构建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中层干部落实抓,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格局,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

二是组织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已完成对74件案件质量评查,均为合格以上,其中3件被评为优质案件。对2023年发出的检察建议开展专项评查,从文书质量、采纳情况、社会效果等方面进行全面评查,形成个案评查报告,共完成2023年发出的30件检察建议质量评查,1份检察建议说理充分,纠违效果好,被评为优质,29件被评为合格;建立季通报、半年分析制度,每季度对检察建议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每半年对所制发的检察建议进行研判分析并提请检委会讨论审议,上半年检察建议研判已经检委会审议通过,切实增强检察建议工作规范性、精准性、可操作性。

三是根据工作安排组织领导干部学习《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精神,并及时、如实完成本年度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政治部召开部门工作会议,组织学习有关干部出国(境)工作相关管理规定,规范做好出国(境)证照管理和登记备案工作,严格做好因私出国(境)审批及证照领取、归还工作,规范审批材料管理,加强事后监督,从严从实抓好因私出国(境)监督管理工作;2024年以来申请办理出入境签注办理因私出国(境)人员均按管理制度做好审批、证件签领及归还、签署有关事项须知、出境后闭环监督工作贯彻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从严管理监督干部工作精神,组织领导干部重温学习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有关制度,对新进人员开展廉政谈话,强调保密管理、因私出国(境)管理、请(休)假管理等各项工作制度等,做到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

2.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

一是党组会议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深刻领悟并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讨论通过2024年党建工作计划,并在今后严格按要求执行

二是结合党纪学习教育抓实各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严格开展,有计划地开展党内谈心谈话、廉政谈话,严肃认真开好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按时按质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等各项组织生活

三是召开党总支支委会议对各党支部学习记录开展监督检查,对存在问题提出修正意见,指导各支部细化日常工作、提高三会一课质量。

3.做实做细干部人事工作

一是根据年度选调生及四级联考招录计划,结合本院空编情况招录选调生公务员,均已上岗报到;重点关注对年轻干警的培育使用,开展第二轮青年检察人员接力棒培养成长工作,促进青年干警快速成长;选派办公室干警参与全市检察机关干部第一批岗位锻炼工作,选派两名业务部门年轻干警参加市检察院青年培优训练营,提高年轻干部业务本领和履职能力;选配5名优秀年轻干警任内设机构部门副职,充实中层干部队伍建设;初任一名年轻干部为员额检察官,不断优化队伍年龄结构。

二是政治部召开部门工作会议组织学习了《公务员法》《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试行)》《关于深入开展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的通知》《公务员考核规定》等公务员考核工作相关文件精神,深刻领悟文件要求,做好考核工作,修订完善本院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方案。

三是重视并做好平时考核工作,坚持以干警职位职责及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依据,公正客观考核其德能勤绩廉各方面日常表现,平时考核以好、较好、一般、较差评定等次,年度考核以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评定等次,坚持注重实绩、奖惩分明,发挥考核风向标”“指挥棒作用。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强化政治担当,抓好问题整改。压实领导班子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对市委巡察反馈的问题,持续有效地进行整改。对已经完成的整改工作,及时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尚未完成的整改事项,紧盯不放,加大力度;对需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夯实责任,久久为功,力争做到反馈一个问题、纠正一类问题、解决一批问题。

(二)坚定理想信念,筑牢为民情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群众关注的急难愁盼问题,用心用情用力为群众办实事。结合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持续做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检察听证、支持起诉、司法救助等让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实事。积极将检察建议作为促进社会治理的重要方式,持续增强跟进落实韧性,确保案件办理在实体上实现公平正义,在程序上公开公正,在效果上可感可知。

(三)巩固成果运用,从严管党治警。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检察工作的强大动力,全面落实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持之以恒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班子成员带头履行一岗双责。严格执行党组会议议事规则,确保重大问题由集体充分讨论和决定,进一步提高决策科学化和民主化水平。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定期调度采购支出、资产资金管理等情况,从源头上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防患于未然。强化干部队伍监督管理,深化检察职业精神建设,持续提升队伍履职能力,全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50-3831360;邮政信箱: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勤政路3邮政编码529000;电子邮箱jhqjcyzgk@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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