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拟对一批炉具设备、空调等无法继续使用且已达到报废期限的固定资产进行报废回收处置,特向符合资格条件且具备报废物资回收处置能力的回收商询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内容
本项目内容合计59项:
序号 | 资产分类 | 数量 |
1 | [A02000000]设备 | 54 |
2 | [A05000000]家具和用具 | 5 |
二、报名时间
2026年1月29日至2026年2月2日。
三、项目说明
1、具体物品请联系现场查勘,现场查勘时间为2026年1月29日8:30-12:00;14:30-17:30。联系人:黄小姐 0750-3831306。
2、自愿报价,仅接受一次报价。
3、报价截止时间为2026年2月2日17:00,邮寄投递截止日期以收件时间为准。
4、必须具有合法经营权的工商企业,具有与处置标的相关的经营范围及处置能力相关许可证或资格证,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5、收到报价资料后,由本院采购小组召开会议现场拆封报价资料,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该项目的意向回收单位。
6、成交价仅为处置资产本身价格,处置资产搬运费、运输费等其他相关费用由成交单位自行负担。
7、回收单位应在确定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付款,款项经确认后,方可进行拆解、搬运等处置工作,场地要清理干净。
四、资料报送
1、报价单位需提供以下资料: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授权书(加盖公章、法人签名)、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项目报价表。上述资料一式一份,所有提供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2、报价单位请将报价资料集中放入文件袋密封后在封口处加盖公章,统一邮寄至: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勤政路3号采购小组收,联系人:区小姐 0750-3831366。
五、以上内容解释权归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检察院。
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检察院
2026年1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