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海区检察院

业务工作

您现在的位置 : 首页 > 业务工作

我院“一三三”法完善固定资产管理

文章来源:江海区政务信息网  更新时间:2015-07-27 00:00

字体大小:

【打印本页】

保护视力色:

 

我院“一三三”法完善固定资产管理

黄幸爱

今年以来,我院办公室根据司法体制改革及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的要求,通过“一个目标、三个步骤、三项任务”全面清查全院固定资产情况,进一步规范了固定资产管理工作,为下一步全面、深入推进检察体制改革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认真筹划,确立一个目标。根据中央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要求,全国检察机关将实行省级以下检察检察机关人财物统一管理,届时市、县级检察院经费、资产将由省级政府财政部门统一管理。据此,我院办公室认真筹划本次固定资产清理活动,谭伟雄副检察长多次召开办公室会议部署工作,确立了统计核实工作的方向,并明确通过此次清查活动,摸清和全面掌握全院固定资产的实际资源状况,为全面深入开展检察体制改革做好准备。

二、加强协调,实行三个步骤。院办公室加强与各部门的协调配合,详细说明本次固定资产清理的主要目标与任务,并将固定资产情况表分别发放到各部门,组织其清查本部门的固定资产,并详细登记在册。自查统计完毕后,办公室人员分组深入全院各部门,结合部门自查情况及固定资产情况表对各部门使用和管理的资产进行全面核实清查,重点针对没有编号或编号不明的资产、疑遗失或毁损资产、未登记在册资产及使用人有变动的资产进行清查,通过与科室内勤反复核对、深入仓库房间仔细寻找等方法,对每一项资产按照资产名称、规格型号、使用部门、使用人等项目进行逐一登记,确保不漏一物。之后,办公室根据清理情况向院党组详细汇报全院固定资产情况,并对不在册资产、没有编号或编号不清资产、价格不明资产及可能已遗失或毁损资产等疑难资产的处理情况提出意见,进一步完善资产管理。

三、细致清查,完成三项任务。

一是清查核实固定资产,完善资产台帐。经反复核对后,办公室对资产的类型、品牌、型号、购入及入库时间、存放地点、使用人等内容进行登记造册,固定好资产的基础信息,确保账物相符。建立健全资产卡片式信息,根据清查核实的情况,对全院固定资产逐一制作和粘贴资产标签,标明资产名称、编号、使用人及时间,加强资产使用部门和使用人的责任心。

二是报废处置一批固定资产,减少资产管理负担。在全面摸清和掌握全院固定资产的规模、结构、使用状态等情况的基础上,办公室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和使用状态进行综合分析,对其中使用年限较长、毁损或故障较为严重的一批固定资产单独造册,按照相关规定程序提出书面申请,上报区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报废手续,处置了一批达到报废条件的固定资产,从而减轻了我院固定资产管理的负担。

三是增添一批固定资产,优化办公装备配置。根据我院目前固定资产的规模、结构、使用状况等情况,在避免铺张浪费和不切实际的原则下,办公室按照年初预算经费中业务装备经费情况,统筹安排,采购了一批办公设备,并优先考虑执法办案过程中急需的技术设备和办公设备,优化办公装备配置,提高业务执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