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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驻检察室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一些思考

文章来源:江海区政务信息网  更新时间:2014-07-0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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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文光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派驻检察室是基层检察院派驻乡镇的工作机构,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司法机关,应该积极地响应党中央的号召,做好人民群众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实现检察机关的内在价值追求。要进一步发挥群众工作的窗口作用、桥梁作用和堡垒作用。紧紧抓住群众路线这一核心要素,建立健全群众工作制度,积极推进检察室建设。

一、新形势下派驻检察室贯彻群众路线的时代需要

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其一切工作都必须立足于检察职能本身。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之一。这一本质属性决定了检察工作必须依靠人民群众,走群众路线。派驻检察室是我国检察机关的基层工作机构,具有与人民群众紧密联系的特点,其贯彻群众路线的程度直接影响着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的感情和关系。因此,派驻检察室必须把人民群众的满意作为其衡量检察工作的标准,把维护人民群众权益作为检察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依法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能。同时,派驻检察室处于群众工作的第一线,对保障和改善民生有义不容辞的职责。因此,提高群众工作能力最重要的一条途径就是在实施法律监督权的过程中维护公平正义、保障人民权益。

二、派驻检察室贯彻群众路线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1、派驻检察室作为检察机关的派出机构,本质属性决定必须贯彻群众路线。派驻检察室是检察机关自身发展的形势所趋,是真正站在群众的立场方面考虑问题、谋划工作的,是把群众关注点作为检察工作的着力点,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强的法治需求。派驻检察室贴近基层,贴近群众,既有利于基层检察机关畅通监督渠道,创新工作机制,提高检察机关的基层影响力,又是走检察专业化与群众路线相结合之路,可以让检察人员直接面对基层群众,接受他们的监督,提高检察队伍的群众工作水平和能力,从而进一步提升检察机关形象,切实践行群众路线。

2、基层检察机关贯彻群众路线是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迫切需要。化解社会矛盾、创新社会管理、执法公正廉洁是当前检察机关坚持群众路线三项重要课题,特别是对社会矛盾的化解能否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在一定程度上是对基层检察机关贯彻群众路线实效的考量。基层检察机关只有深入当地群众,走群众路线,才能了解矛盾的根源,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只有走进群众,了解群众诉求,了解社情民意,才能因地制宜的创新社会管理方法;只有实行检务公开,阳光检察,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才能倾听民众的心声,促进检察机关公正廉洁执法。

3、派驻检察室贯彻群众路线是提高其执法公信力和社会影响力的必然要求。推进检力下沉,是检察机关走实群众路线的关键环节。形象系于公正,法威存乎民心。要切实把检察工作和群众工作结合起来,把严格执法与热情服务结合起来,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对于直接与群众打交道的派驻检察室而言,是提升执法公信力和亲和力的客观需要,也是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点。派驻检察室只有积极贯彻群众路线,紧密联系群众,严格依法办案,才可树立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增强检察机关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地位。

三、派驻检察室践行群众路线的一些看法

派驻检察室要牢固树立群众观点,真正明确“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根本问题,坚持立足检察职能,深入践行群众路线,不断提高执法办案、化解矛盾、服务群众、管理社会的水平,提升检察工作群众满意度。

1、派驻检察室要提高群众的认知度和知晓度,要适当通过开展一些走群众路线的专题活动,立足检察职能,深入基层、贴近基层,维护社会稳定,切实践行民生检察,进一步充分发挥检察室贴近群众的优势,畅通群众诉求表达的渠道;同时,要回应群众的诉求,维护群众的利益,切实解决群众实际问题,为群众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此外,加强法律宣传教育是检察室的主要工作内容,要突出法律咨询、宣传教育功能,提高群众知法守法意识。检察室要利用送法进村、送法入户以及农村集市等有利时机,广泛开展法律宣传教育,认真普及法律知识。要常常走村入户,在田间地头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主动贴近群众,密切联系农民,坚持经常性深入农家,与广大农民群众交朋友,千方百计为基层群众提供法律咨询,为农村百姓答疑解惑,及时发现和解决农民身边的涉检涉法问题,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派驻检察室践行群众路线,可广泛开展法制宣传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活动,增强群众法律意识,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的新要求新期待,从而提高基层群众对检察室的认知度和知晓度。通过法律宣传教育,使广大群众知法、懂法、守法和依法维护个人权益的意识得到提高,从而推动农村法制建设和基层稳定。

2、派驻检察室要依法处理涉检信访,协助解决农民信访问题。积极承担维护农民信访民主权利和促进信访法制化的双重责任。对涉检信访以外的信访,要积极做好正确引导和释法答疑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共同处理和解决好信访问题。要充分发挥窗口作用,通过受理举报、控告、申诉工作,主动走访辖区内行政村,解决群众诉求。派驻检察室要突出检察职能和信访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公民信访意识,扩大宣传覆盖面,把举报、信访、宣传咨询活动深入到广大农村基层。通过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素质,增强检察职能的透明度,引导信访群众通过正当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从而预防和减少农村基层信访案件。联合职能部门共同深入乡镇、街道,向群众广泛宣传法律知识、信访法规和检察职能,面向社会公开检察机关举报电话、办案流程,开展检务公开、职务犯罪预防讲座,进一步引导群众知法守法,为群众指明投诉渠道,切实解决群众诉求,践行群众路线。

3、派驻检察室要维护基层稳定,切实践行群众路线,为基层营造一个安定团结的局面。要主动与法庭、司法所、派出所加强沟通和配合,及时排查发现矛盾纠纷,主动化解矛盾纠纷。大力进行普法宣传,增强群众学法、守法、依法办事的观念,提高群众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参与农村各项社会事务的能力。并与基层法庭、派出所、司法所联合建立社会稳定工作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化解群众反映的各类矛盾纠纷。同时,派驻检察室要依法妥善处理群众诉求,密切检民关系。要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检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新途径新机制,扎实推进派驻镇街检察室的建设,推动检察工作重心下移、检力下沉,努力延伸法律监督触角,使检察工作更加贴近群众。化解社会矛盾、创新社会管理、执法公正廉洁是当前检察机关坚持群众路线三项重要课题,特别是对社会矛盾的化解,维护基层的社会稳定能否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在一定程度上是对基层检察机关贯彻群众路线实效的考量。派驻检察室只有深入当地群众,走群众路线,才能了解矛盾的根源,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只有走进群众,了解群众诉求,了解社情民意,才能因地制宜的创新社会管理方法,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才能倾听民众的心声,促进检察机关公正廉洁执法。同时,派驻检察室要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的综合治理措施,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社会治安重点地区、重点领域的专项排查和综合治理,确保社会治安稳定和群众安居乐业。要坚持把化解矛盾贯穿于检察室群众工作的全过程,建立群体性事件防范与化解、涉检舆情引导与应对等机制,不断提高运用法律政策水平,最大限度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就是检察工作的评判标准,提高群众意识,改进群众工作方法,增强群众服务能力,是非常重要和必要的。派驻检察室对走群众路线、服务大局、服务基层、保障民生有着重要作用。检察机关应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立足自身,继续深入探索、完善派驻检察室的体制机制,推动检察工作的深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