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酒驾”不仅扰乱交通道路秩序,
严重的甚至危害生命安全。
一旦触犯“酒驾”“醉驾”这条红线,
都要付出沉重的法律成本。

但总有人心存侥幸,
被查处后竟想“找关系”,
花点钱“大事化小”,
这正好掉进了所谓“好心人”的“圈套”,
最终非但没能如愿,
还花了不少冤枉钱。
近日,江海区检察院就办理了
一宗这样的诈骗案……

2022年6月至2024年1月期间,被告人周某在教练微信群中发布广告,谎称可以办理恢复驾照业务,醉驾、酒驾、逃逸被吊销驾照五年、十年及终身的均可办理。
在收到群中有相关“业务需求”的好友私信后,周某声称需要收取办理业务费,通过微信先收取首付款,并向被害人发送帮助他人恢复被吊销驾驶证的虚构图片,骗取被害人信任。
之后,周某又以“领导”要求付尾款为由让被害人支付尾款,声称在六个月内可以办理完毕。被害人因驾驶证一直未能恢复,遂要求周某全额退款。对此,周某又虚构“百日行动中,相关业务暂停办理、领导通知、已经交单”等情况,拒不退款。被害人再次尝试联系周某,才发现已被拉黑,无法取得联系。
江海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被告人周某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明知自己没有能力为他人恢复被吊销的驾照,但为了骗取他人钱财,通过不断编造谎言、拖延时间等方式,先后骗取四名被害人共计人民币22万余元,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江海区检察院以周某涉嫌诈骗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后,法院经审理对被告人周某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

酒驾、醉驾属违法行为,违法犯罪记录任何人无权删改,也无权消除。想要自己社会记录良好,就应该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做一名守法公民。不要心存侥幸、轻信“找关系”“消案底”的谎言,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最终只会上当受骗,“竹篮打水一场空”,造成更大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