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海区检察院

业务工作

您现在的位置 : 首页 > 业务工作

江海检司携手聚合力,构建“行政执法监督+法治督察+ 检察监督”联动工作新格局

文章来源:江海区检察院   更新时间:2026-05-29 09:12

字体大小:

【打印本页】

保护视力色:

为进一步强化法治监督协同效能,织密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法治监督网络,5月25日,江海区检察院与江海区司法局联合出台《行政执法监督与检察监督协同联动工作机制》《法治督察与检察监督衔接配合工作机制》(以下统称《机制》),推动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监督、法治督察同向发力、同频共振,以务实举措护航法治建设高质量发展。








《机制》精准锚定协作重点,立足检司双方职能定位,分别在履行行政检察监督和行政执法监督、法治督察职责中,紧扣法治建设薄弱环节,聚焦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司法领域突出问题,重点紧盯“小过重罚”“同案不同罚”“以罚代管”“违规异地处罚”“趋利性处罚”等顽疾,推动公平、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维护和优化辖区营商环境。


《机制》系统构建协作路径,通过五大机制搭建检司协同“连心桥”,确保监督效能最大化。


一是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区检察院向区司法局及时共享向本辖区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书、检察意见书和相关回复处理情况、涉本辖区行政机关的行政诉讼监督和非诉执行监督案件的办理情况及普遍性问题、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情况以及其他需要通报的信息。区司法局及时向区检察院共享全区行政执法数据、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活动安排及进展情况、行政执法的普遍性或倾向性问题、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社会关注度高的行政执法案件信息、行政复议案件中涉及行政违法行为的情况以及其他需要通报的信息,实现监督信息双向互通、精准对接。


二是建立线索移送机制,区检察院在开展检察监督过程中发现属于行政执法监督和法治督察范围的问题线索,及时移送区司法局;区司法局在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和法治督察过程中发现属于检察监督范围的问题线索,及时移送区检察院,实现线索闭环管理、高效处置。


三是建立联动监督机制,区检察院在开展行刑反向衔接、社会治理类监督、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工作时,结合工作需要与区司法局协同开展监督;区司法局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监督、行政执法质效评议等工作时,可邀请区检察院参加,联合开展涉企执法专项监督,着力纠正重复检查、过罚不当等问题,切实为企业减负纾困。


四是建立结果互认机制,检司双方在履职中应相互尊重对方的监督意见和处理结果。区检察院可将区司法局的监督决定作为判断行政行为是否合法的参考依据;区司法局可将区检察院的法律监督意见作为启动专项监督、评价执法质量的重要依据,实现监督成果高效转化。


五是建立常态化联络机制,检司双方定期组织开展联合培训、业务交流等活动,推进日常工作及时沟通、问题及时反馈,不断提升双方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和监督能力,夯实协同监督工作基础。






下一步,江海区检察院与江海区司法局将以两项机制为重要抓手,持续健全完善检司衔接协同工作新格局,以更大力度促进行政执法规范、提升法治督察效能、强化检察监督刚性,破解执法司法领域突出问题,以协同之力守牢法治底线、护航发展大局,为江海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坚实检司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