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检察院前身是江门市城区人民检察院,成立于1985年4月5日。1994年8月29日,因江门市行政区域调整,更名为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检察院,是正科级司法机关单位。2008年5月,驻地从蓬江区华园里西1-3号迁至江海区勤政路3号。目前设有5个内设机构和2个派驻机构,分别是政治部、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派驻礼乐检察室、派驻外海检察室,承担办理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接受举报控告申诉等业务。该院现有政法专项编制41人,是江门市检察机关中辖区面积最小,干警人数最少的一个基层检察院。
近年来,该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把党和人民更高期待作为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的不竭动力,强化法律监督,提升履职质效,锻造检察铁军,更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获得上级检察机关及当地党委政府,人民群众的好评。该院先后获评“2021年度江海区最美拥军集体”、“江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广东省新时代“五好”基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获省“巾帼文明岗”称号,青年法治宣讲团获评第21届广东省“青年文明号”,并连续多年获评“全国维护青少年权益岗”称号。2021年至今,该院共有5件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