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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检察部主要职责

文章来源: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检察院   更新时间:2020-03-17 1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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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负责对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监督,对刑事判决、裁定执行、强制医疗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羁押和办案期限的监督。办理罪犯又犯罪、有关控告、举报和申诉等案件。

负责受理向本院提出的控告和申诉,承办本院管辖的国家赔偿案件和国家司法救助案件。负责案件的统一受理流转、办案流程监控、涉案财物的监管、法律文书监管、案件信息公开。统一组织办案质量评查、业务考评和业务统计分析研判。负责人民监督员监督案件工作。

负责起草审核综合文稿、编发检察信息和内部刊物。负责调查研究与检察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法律层面审核检察建议,统筹管理检察建议的发出和反馈工作。负责开展检察理论研究工作。负责检察改革和司法体制改革综合协调相关工作。负责统筹本院依法治区、法治建设工作。统筹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负责专家咨询委的联系工作。承担检察委员会办公室工作和检务督查工作。完成院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