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海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部门预决算公开

您现在的位置 : 首页 > 部门预决算公开

纪委审计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

文章来源:未知   更新时间:2018-01-02 09:18

字体大小:

【打印本页】

保护视力色:

 

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共江门高新区纪工委(江海区纪委、江海区审计局)概况

一、 部门主要职能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中共江门高新区纪工委(江海区纪委、江海区审计局)2016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中共江门高新区纪工委(江海区纪委、江海区审计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共江门高新区纪工委(江海区纪委、江海区审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中共江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中共江门市江海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江海区监察局与其合署办公)与江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监察和审计局和江海区审计局合署办公,是主管高新(江海)区纪律检查、审计工作的职能部门。

主要职能:

      1.维护党的章程和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工作的决定;协助高新区党工委、江海区委抓好党风建设,组织协调本区域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监督检查本区域内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街道办事处及其领导成员执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等情况。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起草有关规定并监督执行。

2.负责检查和处理本区域内党政各部门以及基层党的组织和区管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负责调查和处理本区域内党政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街道办事处及其领导成员违反政纪的行为;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3.负责制定党风党纪政纪教育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和对党员、国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的教育工作;负责党风政风监督检查和综合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抓好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执法监察工作以及综合治理工作,指导和督促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相关工作。

    4.负责拟定本区域内预防腐败工作规划、政策、方案并组织实施,推动本区域内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负责监督检查本区域内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以及其他党内法规、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

    5.以高新区纪工委(江海区纪委)会同区委组织部为主做好街道纪工委书记、副书记和派驻纪检组组长的提名、考察工作;对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直接领导;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及审计系统干部的业务培训工作。

    6.制定并组织实施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