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海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江门市纪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文章来源:江门廉政网   更新时间:2018-09-28 17:43

字体大小:

【打印本页】

保护视力色:

 

今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坚决贯彻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4宗,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7人,持续释放正风肃纪的强烈信号。

中秋、国庆将至,为加强警示教育,压实管党治党责任,推动中央巡视意见整改落实,现将我市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新会区气象局下属单位违规用公款购买购物卡送礼问题。20101月至20169月间,新会区气象局下属单位科通防雷工程有限公司以方便工程业务顺利开展为由,每年的春节、中秋节,向负责该公司工程的施工、监理等人员赠送购物卡,该公司购买购物卡送礼合计人民币181,600元。20183月,该区气象局党组书记、局长林卓宏,党组成员、副局长梁军,党组成员,防灾办主任于东海,办公室主任赵佩红等人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鹤山市桃源镇原镇委书记邓卫东等4人违规收受下属单位礼品、礼金和购物卡问题。2011年至2018年,邓卫东与时任鹤山市桃源镇党委委员胡海健,经促局局长兼财政所所长、财政结算中心主任区胜杰,财政所工作人员麦伟志,各自在不同场合违规收受相关人员给予的礼品、礼金和购物卡。邓卫东等人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6月,邓卫东、胡海健、区胜杰、麦伟志等人分别受到留党察看、行政撤职处分。违纪款被收缴。

三、江海区外海街道环境卫生站违规用公款组织员工旅游问题。2015年至2017年间,外海街道环境卫生站以工会春游秋游、参观学习为名多次变相公款组织该站员工外出旅游,活动范围超出本地区并在外留宿,共支出工会费用人民币30000元。该站站长兼城管外海中队中队长潘仲本(其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行为)受到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副站长、工会主席、党支部书记李柏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报账员陈华壮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中央第十二巡视组向省委的反馈意见指出,作风建设不够扎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四风隐患犹存,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禁而不绝,一些领导干部存在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省委、市委认真落实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要求,迅速部署开展四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强化作风建设。

各级党委(党组)要按照省委和市委关于巡视整改工作的部署,深入开展四风问题专项整改工作,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和我市实施意见,始终做到紧抓作风建设不放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各级领导干部要以上率下,结合2018年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对照典型案例,深入查摆剖析,带头转变作风,形成头雁效应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查处党的十九大后仍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上升到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高度来认识,严肃执纪问责,持续关注四风隐形变异和改头换面问题,大力整治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开展红包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对公款旅游、公款打高尔夫球、转嫁公务接待费用、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的整治,严防四风反弹回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