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坚决贯彻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8宗,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5人,持续释放正风肃纪的强烈信号。为加强警示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我市查处的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江门市台湾同胞台属联谊会原专职会长陈小华等人违规购买旅游卡发放福利问题。2012年至2015年间,陈小华与市台联会办公室主任林维忠、副主任科员曾琳娜先后三次将市台联会结余经费97093元划到某旅行社购买旅游卡进行发放。另外,该3人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8年6月,陈小华被给予留党察看两年、政务撤职处分,按副主任科员安排工作。2019年1月,林维忠、曾琳娜分别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政务撤职处分,按科员安排工作。
蓬江区荷塘镇禾冈村党总支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容国志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4年1月至2016年1月,容国志未经村民大会讨论通过,由村“两委”研究决定,先后7次以春节慰问、中秋慰问、协助幼儿园业务补助和业务学习费补助等名义在禾冈村办“禾冈幼儿园”领取款项共6.14万元,发放给村“两委”干部及工作人员,其中村“两委”干部7人每人领取5400元共计领取3.78万元。2017年11月,容国志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台山市汶村镇汶村村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陈建唐违规收受礼金、礼品问题。2014年至2017年中秋节期间,陈建唐收受某公司送的节日红包和礼物,并代该公司向该村“两委”干部和各村小组长分发中秋节红包和礼物。陈建唐和“两委”干部、各村小组长共收受中秋月饼共54盒,收受红包1.08万元。2018年6月,陈建唐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江门市西坑林场总支部书记、场长吴劲清等人防御台风作风不实、措施不力问题。2018年9月16日,台风“山竹”登陆期间,吴劲清和分管安全生产的副场长李锦红在防御台风中,工作作风不严不实,没有严格开展巡查,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导致当天12名工人滞留在林区,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12月,吴劲清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李锦红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元旦、春节期间是重要时间节点,要充分认识“两节”期间持续正风肃纪的重要性。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时的重要讲话,坚决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严字当头,锲而不舍深化作风建设,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全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率先垂范、从严律己,发挥“头雁效应”。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第一职责,紧盯“两节”期间“四风”问题易发领域,继续保持露头就打的凌厉态势,深挖细查隐形变异的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问题,坚决整治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利问题。紧盯不敬畏、不在乎、喊口号、装样子的问题,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厉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为官不为”问题。加大明察暗访力度,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典型问题,增强警示教育效果,不断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