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海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江门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文章来源:江门清风   更新时间:2022-09-09 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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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国庆节假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加强警示教育,现将我市近期查处的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江门高新区党工委原委员、管委会原副主任陈焕溪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1年至2016年,陈焕溪历任江海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市公安局江海分局党委书记、局长,高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等职务,先后收受公职人员和私营企业主所送礼金共计12.7万元。陈焕溪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7月,陈焕溪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二、江海区科学技术协会副主席梁某违规收送红包礼金问题。2013年,时任外海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梁某向公职人员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金共计10万元;2018年,时任外海街道党工委委员梁某在负责督办工程建设项目过程中,于春节和中秋节前先后收受该项目负责人所送红包共计3000元。20224月,梁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

三、新会区深江产业园大泽园区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报销接待费问题。2017年,大泽园区班子会议研究决定通过虚构工程套取工程款的方式发放管理人员津补贴,共计套取工程款11.45万元,时任大泽镇党委副书记、大泽园区管委会副主任刘某从中领取1万元。2019年,大泽园区通过虚构工程套取工程款的方式报销接待费,共计套取工程款22.99万元。对此,刘某负主要领导责任。20225月,刘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其他班子成员受到相应处理。

四、恩平市横陂镇围边村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吴某和村党总支部原委员、村委会原委员黎某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710月至20192月,吴某多次组织黎某等村干部聚餐,餐费由黎某通过伪造会议记录的方式,以会议经费的名义分4次报销,共计6880元。20182月,黎某还利用此方式报销其个人宴请朋友的餐费开支2单,共计2460元。20224月,吴某、黎某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4起典型问题,暴露出在高压态势下,仍有个别党员干部政治意识淡薄、纪律观念缺失,心存侥幸、胆大妄为,有的既收红包、又送礼金;有的巧立名目滥发津补贴、违规报销接待费;有的弄虚作假啃食公款。这反映出四风问题树倒根存、顽固复杂,必须露头就打、持续纠治。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底线。

节点亦是考点。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永葆赶考的清醒和坚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坚持从政治上看、政治上抓,认真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牢牢扛起作风建设主体责任。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要坚决负起责任,既带头严守纪律,又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切实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握节日特点,紧盯天价月饼和蟹卡蟹券等节礼背后的四风问题强化监督,严肃查处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私车公养等节日期间易发多发问题,不断释放从严纠治的强烈信号。要把一体推进三不腐的理念贯穿作风建设全过程,坚持纠树并举,特别是树立不收红包、不送礼金的风气,不断完善制度机制,持之以恒推动作风建设常态长效,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