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海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党纪政务处分

您现在的位置 : 首页 > 审查调查 > 党纪政务处分

江门市公安局滘北派出所原所长冯镜洪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文章来源:江海区纪委监委   更新时间:2022-03-24 11:25

字体大小:

【打印本页】

保护视力色:

日前,经江门市江海区委批准,江门市江海区纪委监委对江门市公安局滘北派出所原所长冯镜洪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冯镜洪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接受旅游活动安排;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向组织报告个人事项;违反廉洁纪律,通过民间借贷等金融活动获取大额回报,影响公正执行公务;利用职务上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冯镜洪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江海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区委批准,决定给予冯镜洪开除党籍处分;由江海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