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海区纪委监委对江海区外海街道中东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梁永钊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梁永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礼品,向从事公务的人员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金;违反群众纪律,为涉黑组织充当“保护伞”;梁永钊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行为。
梁永钊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构成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江门市江海区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决定给予梁永钊开除党籍处分;由江海区监委责令相关部门辞去梁永钊中东村委会主任职务;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