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海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具体设置和监督范围
一、区纪委监委第一派驻纪检监察组
负责综合监督: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区政协机关、区委社会工作部、区委政法委、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区司法局、江门市公安局江海分局、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江海分局、区总工会机关、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江门市江海区委员会机关、区妇女联合会机关、区残疾人联合会机关等13家单位及其管理和属下各单位。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担任区委政法委班子成员。
二、区纪委监委第二派驻纪检监察组
负责综合监督: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区委编办、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区工商联合会机关等14家单位及其管理和属下各单位。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担任区委办公室班子成员。
三、区纪委监委第三派驻纪检监察组
负责综合监督:区发展改革局、区科学技术局、区经济促进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区卫生健康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审计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统计局、工业园公司等14家单位及其管理和属下各单位。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担任区经济促进局党组成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