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现需公开招聘员额类合同制工作人员5名,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具体岗位名称、岗位职责、招聘人数、要求条件和待遇等详见附件1。
二、应聘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没有受过党纪、政务处分;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者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如应聘者有亲属(包括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等)在招聘单位担任副科级以上职务的,或者在招聘单位存在其他需要回避情形的,不得应聘该单位的岗位。
(二)专业、学历、学位和专业技术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
1.应聘人员应具备大学或以上学历、以及学士或以上学位,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爱岗敬业,服从管理,品行端正,作风正派,保守工作秘密,个人信用记录良好,无不良嗜好,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者技能条件。
2.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以所获学历证上的专业为准,修读课程等不能作为应聘专业的依据。学历证取得时间的截止日期为2021年7月15日。
(三)年龄要求(详见附件1)
30岁以下是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出生日期均以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方式
采用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凡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均可下载并如实填写《江门市江海区纪委监委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然后将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境外学历学位者需提供教育部认证证明)、近期电子证件照、及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材料(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需提供养老保险记录清单)扫描后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到招聘单位电子邮箱,邮件主题及文件命名为“招聘岗位+姓名”。招聘单位的地址、电子邮箱以及联系电话等详见附件1。
(二)报名时间
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7月21日止。
四、考试程序
(一)初审和筛选。提倡诚信报考,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并对填报内容和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如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通过对报名人员的应聘资格和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报名资格的人员进行筛选。筛选结束后电话通知应聘人员参加笔试。未接到通知的视为初审未通过。
(二)考试。本次招聘通过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
(1)笔试的时间、地点和具体事宜另行通知。为落实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笔试设定“开考比例”,即同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报名资格审核人数之比为1:3(详见附件1)。凡通过报名资格审核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该岗位延长招聘时间或减少招聘人数,具体由江海区纪委监委在笔试开考前统一发布声明。
(2)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在江门高新区(江海区)政务信息网公布。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纳入面试人选范围。
2.面试
(1)面试对象: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入围面试按照招聘人数:入围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个别岗位进入面试人数少于比例人数的,则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3. 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综合成绩不合格者不得列为体检、政审考察对象。
五、体检
招聘单位依据考试成绩排名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并由招聘单位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政审考察、公示及聘用
体检合格后,招聘单位组织政审考察,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将拟聘人员名单在江门高新区(江海区)政务信息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
附件:1.江门市江海区纪委监委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表
2.江门市江海区纪委监委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
中共江门市江海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