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纪学习教育开展以来,江海区纪委监委采取多项措施认真抓好《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贯彻落实,坚持“带头学、带动学、深入学、运用学”的模式,主动做先学深学的示范者、带动者、执行者,持续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坚持领导班子带头学。区纪委监委领导班子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第一时间召开区纪委常委会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及中央、省委、市委有关会议精神,积极领学促学,引领全区纪检监察干部主动跟进学习。班子成员根据分工实际,督促好分管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条例》,确保《条例》入脑入心。组织全委党员干部通过区纪检监察应知应会业务培训、党小组专题研讨等方式开展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做到执纪者先学一步、学深一层。
坚持创新方式带动学。组建一支由区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人为骨干的宣讲队伍,以集中宣讲、分类开展的原则,主动走出去,面向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开展形式多样的宣讲,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在认识纪律上更加深入。同时,针对行业和领域特点,找准着力点、切入点,下足备课功夫,形成培训课件6个。
坚持融会贯通深入学。通过“江海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网站平台发布《条例》新增或修改重点条文解读、“党纪学习教育·每日一课”等内容,拓宽党员干部学习渠道,持续营造融入日常、学在经常的浓厚氛围。同时,充分运用“学习强国”“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等学习平台拓展学习视角,积极发挥自身主动性,增强学习效果,并为全区纪检监察人员每人发放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做到“学有所依”。
坚持指导实践运用学。委机关各办案室通过室务会、组务会、案例分析会等方式,围绕新旧条文带来的执纪执法方式的变化等方面,由业务骨干现场讲、实际教,将《条例》与纪检监察各项工作紧密结合,在工作中学以致用,提高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派驻纪检监察组加强与驻在单位党组的贯通协同,加强对党纪学习教育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中心组学习、专题党课、警示教育等各项学习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