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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宣传月】以案释法
  • 来源: 余庆司法
  • 发布日期: 2022-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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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则编是《民法典》的开篇之作,也是《民法典》的总纲,在《民法典》中起统领作用,规定了民事活动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和一般性规则,


总则编传承了民法通则的大部分条文,亦进行了特色修订,下面,让我们通过几个热点案例来了解一下它!



保护胎儿继承权

01

案例:小强、小丽系夫妻关系,后因感情不和离婚,离婚后不久小强因交通事故而亡,此时小丽已怀有小强的孩子。在分割小强遗产时,小丽认为应为腹中的胎儿留有继承份额,遭到小强亲属拒绝。


说法:《民法典》第十六条明确:“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案例中小强死亡时,双方已离婚,小丽不具有配偶身份,因此不享有继承权,但小丽有权为腹中的胎儿争取继承权。


紧急救助行为免责

02

案例:72岁的戚老太在某药店突发高血压晕倒在地,店主为其实施心脏复苏并拨打120,五分钟后戚老太苏醒,随即被送往医院。经检查,戚老太双侧多根肋骨骨折、右肺挫伤,共住院18天。后戚老太将店主告到法院,要求其承担医疗费等各项费用总计10万余元。


说法:《民法典》明确了侵权人和受益人的各自责任,同时也明确了紧急救助者依法不承担民事责任。《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本案中,店主对戚老太并无法定的救助义务,其在紧急情况下对戚老太实施的心脏复苏救助行为,及时、直接地挽救了戚老太的生命,完全符合乐于助人的社会价值观,从构建和谐社会角度出发,法律应当予以肯定及鼓励。


“熊孩子”大额游戏充值可追回

03

案例:今年2月,在某地居住的马女士表示,其10岁儿子拿手机偷玩游戏,两天内多次充值共2万余元,家长希望把这笔钱要回来。那这笔钱能否追回呢?


说法:《民法典》第十九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民法典》第二十条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上述规定表明,一旦家长遇到孩子大额充值游戏,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结合《民法典》的规定向游戏方追回充值的金额。


赠送房产 如果自愿就有效

04

案例:老李之子小李常年在外经商,对父亲不闻不问,老李一直都由老战友的儿子江某照顾。为表感谢,老李将房子赠予江某,并签订赠予合同。老李去世后,小李得知房子被赠予后十分不悦,想要回房产。


说法:本案中体现的了《民法典》中的自愿原则,该原则也正是《民法典》的核心原则。《民法典》第5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自愿行为可以得到法律的认可。


给予“小三”钱财  无效

05

案例:宋某与赵某结婚后,与徐某相识,并长期保持婚外情关系。在此期间,宋某给徐某500万元,并写了内容为“赔付徐某500万元整,年内交清”的欠条作为依据。赵某得知此事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徐某返还500万元。


说法:公序良俗,即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的简称,属于弹性条款,当遇有损害国家利益和道德秩序的行为,而又缺乏相应的禁止性法律规定时,法院可直接依据公序良俗原则认定该行为无效。


根据民法典》第10条规定,适用习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第143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要件之一为不违背公序良俗;第153条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本案中,宋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徐某保持婚外情违反我国婚姻制度基本要求,也违背公序良俗,故宋某为徐某书写的便条应属无效,财产应返还。


看完案例,大家应该对总则编有了一定认识,为了加深大家对它的了解,小编还整理了它的十二大亮点,一起来看看吧!


胎儿有继承、接受赠与权利

第十六条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年龄下调为八周岁

第十九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扩大监护对象范围

第二十一条规定: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十二条规定: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特别强调抚养赡养义务

第二十六条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民政部门可担任监护人

第三十二条规定:没有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的,监护人由民政部门担任,也可以由具备履行监护职责条件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担任。



成年人可协议确定监护人

第三十三条规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有关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协商确定的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



居委会被赋予法人资格

第九十六条规定:本节规定的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为特别法人。



新增非法人组织为民事主体

第一百零二条规定:非法人组织是不具有法人资格,但是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非法人组织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等。



数据、网络虚拟财产受法律保护

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倡导见义勇为、乐于助人

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普通诉讼时效期间由两年延长为三年

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其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对未成年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起算点作了明确规定

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