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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度我区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审议意见

文章来源:江海区人大   更新时间:2021-08-06 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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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度我区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

的审议意见

202184日江门市江海区十届人大常委会四十四次会议通过)


    江门市江海区十届人大常委会四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2020年度江海区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我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各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系统谋划、全面部署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较好地完成了2020年度工作目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扎实成效。但也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空气质量改善效果不理想,水环境质量不稳定,财政保障生态环保工作压力大等。

为此,会议建议:

一、抓污染源整治工作,深化改善空气质量

建立VOCS(挥发性有机物)企业分级管控机制,推进特级管控企业VOCS排放过程管控和深度治理。对重大工程、重点项目做好宣传与服务,指导施工单位落实各项防尘措施。继续加强督查力度,对扬尘防治存在问题的工地进行跟踪检查。对措施不落实、逾期不整改的工地等尘源单位,将协调有关部门采取行政处罚、停工整顿和绿色信贷等措施,切实抓好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二、系统治理,长效管控黑臭水体

继续严格落实河长制,进一步推进“一河一策”综合治理。加大市政污水管网建设、老旧小区雨污分流改造投入力度,尽早实现主管全覆盖、支管全接通,加强污染源治理和截污纳管工作。建立健全黑臭水体长效动态管护运行机制,深化落实水生态环境防管控“一体化”工作机制,高效应对处置各类水体公共安全风险。加强联合执法力度,认真落实重点断面水环境质量监测和重点单位水污染物排放监测制度,推进重点污染源企业实施刷卡排污,始终保持对水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以全方位、立体化的监管护航城区水环境安全。

三、落实专项资金,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按上级相关要求,切实做好环境保护经费预算投入,落实好环境保护资金,做好各项环保经费保障工作。在加大财政投入的同时,要开阔思路,拓展资金渠道,争取上级部门支持,做好“争政策、争项目、争补助”工作,积极探索社会资本的引入,切实缓解财政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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