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海区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2022年3月24日江门市江海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2016年至2020年,江门市江海区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决议顺利实施,“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有效落实,法治文化阵地有力拓展,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在谱写新时代法治江海建设新篇章、保障高质量发展、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高质量普法推动高质量发展、推动法治江海建设、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为我区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全面实施“五大行动计划”,加快打造创新型经济主导的高水平高新区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和国家、省的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结合我区实际,从2021年至2025年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特作决议如下: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民普法工作。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民普法的首要政治任务,纳入国民教育、干部教育和社会教育体系,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紧紧围绕服务“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推动普法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全面发展,培育法治信仰、推动法治实践,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创新型经济主导的高水平高新区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突出宣传宪法和国旗法、国歌法等宪法相关法,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推动“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制度化;加强对侨胞及港澳回乡青少年的宪法、基本法教育和宣传。突出宣传民法典,开展针对性强的主题宣传活动,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全面提升民法典普法质量。围绕统筹发展和安全,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围绕“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加强新制定和新修订法律法规的宣传。围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大力宣传实施科技创新战略、促进公平竞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防范风险、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围绕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江海法治江海生态江海建设,大力宣传生态文明建设、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扫黑除恶、毒品预防、防范打击网络电信诈骗、退役军人权益保障、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防治家庭暴力、个人信息保护等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开展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围绕粤港澳大湾区、深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双区”和横琴、前海两个合作区建设以及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法治宣传教育。发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基层立法联系点和“侨梦苑”平台作用,加强对外资企业与外国人、港澳台企业与居民,以及赴境外的企业、居民的法治宣传教育。
三、持续提升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实行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体系、国民教育体系、社会教育体系,推动全体公民树立法治意识。以党章、准则、条例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宣传相衔接。全面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重点抓好“关键少数”,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深入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和防范校园欺凌与性侵害、反邪教及预防艾滋病等法治宣传教育,教育引导青少年从小养成尊法守法习惯,进一步完善政府、司法机关、学校、社会和家庭共同参与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新格局。加强对基层行政执法人员、村(社区)“两委”干部的法治培训,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管理和从业人员等的法治宣传教育。根据妇女、残疾人、老年人、留守儿童等群体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把公民法治素养基本要求融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强化《江门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贯彻,从遵守交通规则、培养垃圾分类习惯、制止餐饮浪费、防止高空抛物坠物等日常生活行为抓起,推动法治行为习惯养成。
四、发展和繁荣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传承中华法系的优秀思想和理念,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国主义教育、公民道德教育全面体现到普法工作中。把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城乡规划,把法治元素融入公共设施建设和公共空间。强化江海法治广场的法治宣传教育功能。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加强红色法治文化的保护、宣传和传承,建设以红色法治文化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用好“侨”资源,打造一批具有江海特色的法治文化品牌。
五、深化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深化“四级同创”活动,提升依法治校示范校、法治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质量。依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基层立法联系点和立法联系单位,引导人大代表依法参与市域社会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有效发挥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和园区律师团队的作用,提升多元解纷效能。深化行业依法治理,引导和支持各行业依法制定规约、章程,发挥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加强网络安全教育,提高网民法治意识。加强社会治安领域的法治宣传教育,提升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非法集资、“套路贷”等涉众型违法犯罪和新型违法犯罪的质效。加强公共卫生安全、传染病防治、防灾减灾救灾、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领域的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应急状态下依法治理水平。
六、着力提高普法针对性实效性。把普法融入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全过程,推动全员普法、全程普法、全效普法,开展实时普法。落实典型案例发布制度和法官、检察官、行政复议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运用公开开庭、巡回法庭、庭审现场直播、生效法律文书统一上网和公开查询等形式释法说理,使典型案件依法处理的过程成为全民普法的公开课。健全社会普法教育机制,发挥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普法作用,加强普法讲师团队伍和普法志愿队伍建设,加强对社会力量开展普法的管理服务。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普法,全面拓展普法网络平台,创作内容生动活泼、群众喜闻乐见的新媒体普法作品,引导自媒体规范普法作品制作传播,加大音视频普法内容供给,注重短视频、小游戏在普法中的运用,提高普法产品供给质量,让法治宣传更接地气、通民气、聚人气。
七、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现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全覆盖,常态化开展“谁执法谁普法”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工作。落实“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促进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加强本系统本行业本单位人员学法用法,加大对管理服务对象普法力度。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报纸期刊、互联网等大众传媒在重要版面、重要时段加大法治类公益广告投放比重。
八、加强组织实施。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区政府应当积极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强化法治宣传教育队伍、经费、设施等工作保障,做好中期评估和终期检查,并向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要充分运用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专题调研和代表视察等形式,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促进本决议有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