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条立法建议被采纳,来自这个社区
备案审查是什么?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并首次将备案审查写入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报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提出“完善合宪性审查、备案审查制度,提高立法质量。”
今年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江海基层立法联系点积极探索将备案审查工作与立法意见征询工作相结合,对涉及百姓大民生、事关百姓切身利益的法规草案和规范性文件,主动开展调查研究,全面梳理、认真研究群众所提意见建议并及时报送反馈,丰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和内涵。
居民意见直达地方国家权力机关

2023年6月16日,江海基层立法联系点收到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下发的《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草案)意见征集工作任务后,迅速开展相关工作,通过政务办公软件书面征求区办公室、区委编办、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司法局等有关单位的意见建议。同时,该联系点还依托在全市范围内设立的立法联系单位、各领域专家组成的立法联系咨询专家库,及时开展意见征集工作,共收集到意见建议16条。
今年7月31日,《条例》草案由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修订通过,江海基层立法联系点及时对其进行比对。最终,江南街道江翠社区的两位居民提出的4条意见建议被采纳。
其中,江翠社区居民唐桐训提出“建议在修订草案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列举关于畅通审查要求和审查建议的具体实施条文”,最终通过的条例在第三十八条中增加“完善审查建议在线提交方式”的相关表述。同时,他还对《条例》草案中“手段”“与利益利害有关各方”等过于笼统的表述,提出了修改意见。

“规范性文件是有关国家机关制定的法律范畴以外其他具有普遍约束力反复适用的文件,直接关系到公共利益、社会秩序和公民切身利益,更需要与时俱进,在表述上更加严谨。”唐桐训表示,成为江翠社区立法意见义务收集员以来,他已经阅读过上百部法律法规,并多次提出类似的建议。“法律法规越具体准确,就越接近人民群众的需求,就更加能体现全过程人民民主。
此外,另一位居民李光辉提出“建议在修订草案第四十四条第二款中增加‘及时向社会公布’的内容,通过相关渠道也让公民及时了解到备案审查的相关工作成果”,最终通过的条例在第四十五条中增加“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开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工作动态、重要进展和典型案例”的相关内容。
“来自社区居民的意见建议更接地气,更契合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对开展好备案审查工作、维护法律法规权威具有重要意义。”江海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人员陈晓岚表示。今年9月1日,《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正式施行。
在备案审查工作中
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
在备案审查工作中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是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新课题,无论对于备案审查工作本身还是各级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来说,都需要在工作中探索两者的联系,发挥“化学反应”。
“备案审查工作就像超市上架的商品一样,政府、法院或其他机关发布的每一条规定,需要经过一道质量检查,确保它们不‘过期’、不‘不变质’。”陈晓岚解释道,基层立法联系点作为发挥“聚民智、听民意”的基层单元,能够发挥法治的“宣传站”作用,将法律草案的“事前”征求意见延伸到法律实施效果的“事后”检验,更全面收集涉及立法工作的各方面意见和建议。“从这个意义上讲,规范性文件存在合宪性、合法性问题的,都可以通过基层立法联系点反映。”
近期,江海基层立法联系点也积极推进业务延伸,充分发挥意见征集资源优势,积极探索开展备案审查民意征询工作,配套制定《江海基层立法联系点备案审查意见征集工作流程(试行)》,从街道规范性文件着手,切实听取基层群众对备案审查工作的意见建议,促进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为广东作为地方人大备案审查制度建设试点省贡献力量。
“在各级、各类规范性文件中,乡镇(街道)规范性文件虽然层级最低,但影响广泛,备受人民群众关注。”江海基层立法联系点相关负责人表示。

总体而言,在备案审查工作中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属于新领域、新任务,各项机制、程序还需要研究和探索。接下来,江海基层立法联系点将继续深化备案审查意见征集工作,明晰工作权限、理顺工作和报送程序,开展好意见征集和争议问题研究工作,努力为备案审查工作提供更为真实的民意情况、丰富的背景资料、具体的适用场景,帮助权力机关开展审查工作,切实保障宪法和法律实施,维护国家法制统一,推进全面依法治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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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条意见建议被采纳
江翠社区凭什么?
对于近期社区两位居民提出的4条意见建议被采纳,被写进《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一事,江南街道江翠社区党委委员区美玲一点也不意外,她说:“这与社区一直以来对立法工作的重视是分不开的。”
作为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络单位、江门市人大常委会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基地、江海区人大常委会立法联系单位,近年来,江翠社区组建了由近百名志愿者组成的立法意见义务收集员队伍,并配有专门办公场地和活动场地,搭建社区立法联络站、社区代表联络站、代表联民议事岗三级联络平台,为居民参与立法提供便利。

“如今,我们不局限于本社区的居民,而是采取‘请进来’的形式,依托升级后的党群服务中心,将立法意见收集员的队伍不断扩大。”区美玲如是说。
记者了解到,近期,江翠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结合居民的需求,结合社区的实际,对服务中心进行升级改造,增加居民活动的场所,开设了青年夜校和老年人讲堂等课程班,增大服务中心的人流量,并通过多渠道、多形式,挖掘更多不同职业、不同年龄、有意向的、有兴趣的人参与到立法意见收集的队伍,促进立法工作的多元参与。
升级后的党群服务中心,大厅里人来人往,络绎不绝。一楼大厅变身温馨会客厅,摆放着居民自发捐赠的小冰箱和微波炉;二楼新增了舞蹈室、书法室等活动场所,与党群服务室、人大联络站、立法工作室等功能室,形成多元服务阵地,民主和法治氛围浓厚。
“现在下班后,不仅可以来这里学习八段锦、练练声乐,还是参加立法意见征集活动、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可谓‘一举多得’。”社区居民唐桐训表示。
不仅如此,江翠社区还在原社区办公点建设“民意驿站”,每天对外开放,社区立法意见收集员轮流值班,方便居民沟通、协商和议事,畅通民意渠道,面对面听取群众意见,让全过程人民民主更接地气。

除了线下组织开展立法意见征集活动,依托广东省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平台,江翠社区还引导立法意见义务收集员通过“粤当家”小程序使用草案意见征集、立法项目征集、其他意见征集、问卷调查等功能,实现人大发布任务,联系点接收任务、发布征集意见,居民扫码就可以提交意见。
“为了激励更多的居民参与民主立法,我们在社区的微信小程序和公众号分别增设一栏社情民意收集栏,群众可以通过此栏畅所欲言,发表意见和建议。”区美玲告诉记者。
自2015年以来,江翠社区先后参与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广东省政务服务数字化条例》《广东省华侨捐赠兴办公益事业管理条例》等多部法律法规草案意见征集,被全国人大采纳意见建议12条,被省人大采纳意见建议14条,被市人大采纳意见建议11条,共被采纳意见建议37条。今年8月,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还向江翠社区颁发了《关于省立法项目反馈意见的采纳证明》,对江翠社区积极组织居民参与立法表示肯定与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