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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征集

关于公开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修订草案)》修改意见的通知

文章来源:江海区人大   更新时间:2023-11-02 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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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修订草案)》修改意见的通知

    

    传染病防治法于1989年公布施行,分别于2004年、2013年进行了全面修订和部分修改。传染病防治法的实施,对有效防治传染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新冠疫情也暴露出现行法律制度在疫情监测预警、重大疫情防控救治、应急物资保障等方面存在短板和不足,需要有针对性地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将疫情防控中行之有效的做法上升为法律规范,进一步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国家卫生健康委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修订草案送审稿)》,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修改完善后报送国务院。司法部积极推进审查工作,征求了中央有关部门、省级人民政府和专业机构等方面意见,赴地方调研,组织专家论证,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疾控局修改形成修订草案。修订草案已经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为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修订草案)》的意见征集工作,现向社会公开征求草案的修改意见。请于2023年11月20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江门市江海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信地址:江门市江海区东海路338号,邮编:529000

  2.电子邮箱:jhrendaban@126.com

  3.传真:0750-2633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