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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海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职责

文章来源:江海区人大   更新时间:2022-12-09 1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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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海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职责


一、江海区人大常委会负责江海基层立法联系点的组织、管理、协调、联系、服务、培训、指导等日常工作。

二、根据需要设立立法联系单位、信息收集点,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和法律专业人才的优势,组建相对固定的立法联系咨询专家、立法联络员和信息员队伍。

立法联系单位一般在本地设立,负责协助江海基层立法联系点对外联络基层单位和群众,是收集立法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

信息收集点可以在江门市内外设立,负责协助江海基层立法联系点收集立法意见建议。

立法联系咨询专家负责协助江海基层立法联系点解读法律法规草案、提供专业法律意见、撰写调研报告等。

立法联络员从各立法联系单位中确定,负责立法联系单位与江海基层立法联系点之间的日常沟通联络。

信息员从各立法联系单位、信息收集点中确定,负责收集基层单位和人民群众对法律法规草案和其他立法工作的意见建议,提供、反映立法涉及的相关情况和问题;根据工作需要和特定任务,信息员队伍可包括立法意见义务收集员、司法诉求信息员、民生事项信息员、普法宣传信息员、政策解读信息员等。

三、对全国人大常委会编制拟订的立法规划(草案)和年度立法计划(草案)广泛征求意见,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对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委托征求意见的法律草案进行意见征集、讨论研究,提出修改意见建议。将收到的法律草案和其他文件资料,及时分发到各立法联系单位、信息收集点和相关单位,通过座谈会、走访调研、书面征询和网上征询等形式,收集整理意见建议,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办结报送。

四、积极参与立法调研。按要求组织安排好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深入江海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实地调研;优质高效完成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委托江海基层立法联系点开展的立法调研。围绕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立法及工作重点,主动开展调查研究,组织开展相关活动,提交调研报告。

五、跟踪了解法律的实施情况,及时掌握法律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收集对有关法律修改完善的建议。

六、拓展意见建议征集渠道和平台,及时收集社情民意,反映人民群众的立法需求及对立法的其他意见建议,加强请示汇报,及时整理上报有关意见建议。

七、结合实际,积极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探索法制宣传的有效途径、方式,增强实效性,营造法律实施的良好社会氛围。

八、制定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加强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提高基层立法联系工作水平。

九、围绕区委中心工作和区人大重点工作,将基层立法联系工作与区人大常委会的执法检查、专题调研、代表接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等工作有机结合,广泛听取社情民意,征集对立法工作的意见建议。

十、适时总结江海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的情况,及时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汇报情况。规范台账管理,建立工作台账并按要求整理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