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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建设

江海区推进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实施方案

文章来源:江海区人大   更新时间:2024-05-17 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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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海区推进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推进立法精细化”要求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立法联系点重要指示精神,准确把握基层立法点功能定位,做深做细做实我区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推动我区基层立法联系工作上新台阶,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以及关于立法工作、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重要指示精神,以设立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基层立法联系点为契机,积极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开展相关立法工作。

二、工作目标

畅通社情民意表达和反映渠道,发挥宣传普及法律的阵地作用,发挥人大代表作用,推进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与社会治理有机结合,把江海区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打造成积极宣传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典范,践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典范,接地气、聚民智,全过程民主立法的典范,释法明理、崇德尚法的典范;建成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宣传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实践点,民主立法的运行点,法律法规的普及点,体现我区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广度、深度、高度实现规范化、专业化。

三、工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

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区委成立江海区立法联系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书记担任组长,区委分管政法工作的副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区委常委区委办主任、区人大常委会分管法制工作的副主任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全区立法联系工作的业务指导和日常工作,区人大常委会分管法制工作的副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法工委主任兼任副主任,成员由区人大各委室主任、各街道人大工委主任、依法治区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担任。区人大常委会成立立法联系工作小组,由常委会主任担任组长。工作小组设若干个专责小组,负责具体工作的落实。责任单位:区人大常委会党组

强化工作保障

1.落实人员保障

1各成员单位必须高度重视立法联系工作,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工作措施,强化组织保障,确保机构人员落实到位,工作职责履行到位责任单位: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区委立法联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按照专业化的要求,全面提升、充实一线工作人员。区人大年内调入、招聘4名专家型的立法联系工作专职工作人员;江翠社区充实具有法学专业知识的工作人员专门负责立法联系工作;区博士后工作站按照专业划分提供专业方面的支持。任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委编办、区财政局、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江南街道

3扩充咨询专家库。从区内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行业协会聘任熟悉立法工作和社会经济事务管理的专业人才,更新和扩充我区法律咨询专家库。加强联系沟通,共享省人大、市人大的法律咨询专家库责任单位: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区委立法联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落实经费保障。对照《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规则》的要求,按照工作进度和工作需要安排专项资金。专项经费和场地保障资金纳入预算安排,保障工作顺利开展。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完善立法联系工作制度

1.完善立法联系工作制度。对照《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规则》,按照规范化的要求,2016年区人大制定的《江海区人大常委会立法联系工作制度试行进行完善,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区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的《会议制度》《培训制度》《法律学习与宣传制度》《信息收集制度》《上、下联系联络制度》《管理服务制度》。制定我区立法联系点、联络、联系单位工作规定,明确立法联系点、联络、联系单位的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制度保障和工作要求,规范立法联系点、联络、联系单位的运作。发挥立法联系点的平台作用,制定措施配合上级人大及市司法局做好立项评估和立法后评估等工作。责任单位:区人大常委会党组

2.调动各方有序参与立法活动。按照区人大常委会《关于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咨询专家和公民参与立法、监督、重大事决定等工作的奖补规定》,对不属于机关单位含参公事业单位的人员参与立法调研、座谈会等活动的,发放一定数额的劳务或误工及交通补助;对他们提出的立法建议意见被上级人大机采纳的进行奖励,调动社会各方参与立法的积极性。责任单位: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区财政局

3.加强立法联系工作培训交流。定期组织开展立法工作培训班,安排立法联络单位、信息采集点、立法联系专家、志愿者团队等相关人员参加。对立法联络员、信息采集员进行针对性培训,使其能够有更多机会熟悉立法工作,更好地完成立法工作任务。组织各专业人员到其他全国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调研考察,借鉴学习先进经验,不断提高工作水平。邀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选派工作人员来我区立法联系点挂职锻炼,增进交流。责任单位:区人大常委会党组

创新工作机制

1.拓展立法联系点的工作范畴。在“广度”、“深度”、“高度”和“规范化”、“专业化”下功夫,全面提升立法联系点的工作质量。全方位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努力把江海区基层立法联系点打造成为积极宣传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典范;全面践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挥五级人大代表的作用,听民声、聚民智,将联系点建设成发挥人大代表作用的典范,将联系点打造成践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典范;大力普及以宪法为中心的法律法规,发挥联系点宣传普及法律的阵地作用,将联系点打造成释法明理、崇德尚法的典范;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立法工作的积极性,畅通社情民意表达和反映渠道,采取调研、座谈、研讨、问卷等多种方式方法,全方位参与法律法规立项、论证、评估等工作,收集意见建议,将联系点打造成接地气、聚民智,全过程民主立法的典范。责任单位: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区委立法联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构建全方位、立体化立法意见建议信息收集网络。扩大立法信息收集点的对象范围,在去年设立区委政法委、区法院、区经济促进局、区侨务局、礼乐街道英南村五个立法信息收集点的基础上,在其余区直部门、各街道、各人大代表联络室以及条件较成熟的村委会、商会、行业协会等增设立法联系单位,指定专人作为联络员负责立法意见建议的收集工作,由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业务指导。分类征集立法意见,按照意见征集的要求和专业方向,充分利用辖区企业众多、城乡兼存、征集对象丰富的优势,围绕经济发展、城乡建设、生态环保、民生改善以及社会文化建设等各个方面,根据每部法律法规草案的特点,合理确定征集意见对象范围,有针对性地征集各方的立法意见。责任单位:区人大常委会组,区委立法联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3.加强与市有关部门的联动。争取市人大常委会的支持,加强与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市依法治市办的联动,建立立法联系工作衔接联动机制,密切与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仲裁委员会和市律师协会的联动;借助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渠道,在五邑地区进行立法信息采集;争取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的支持,在各市开展实地调研工作。深化与五邑大学政法学院、市地方立法研究院的合作,借助“外脑”和智库的专业优势,提高专业化水平,共建立法联系点,共享立法联系点资源。责任单位: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区委政法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司法局

4.发挥志愿者队伍作用。通过组织推荐、直接邀请、个人自愿报名等方式,发动更多的志愿者参与立法联系工作,积极参加人大立法工作宣传和法律法规知识普及工作,充分发挥他们的专业特长尤其是拥有法律专业背景的志愿者的专业特长参与立法联系工作,从专业角度收集汇总、归纳整理、分析总结征集到的相关立法意见和建议。责任单位:团区委、区司法局、各街道、区人大常委会党组

5.发挥对社会治理的推动作用。建立立法联系点十社区议事+人大代表联络室“三位一体”运作模式,促进立法联系点、代表联络室、议事委员会资源共享、作用共促,达到1+1+1>3的工作成效。做好民意收集、普法宣传、调查研究等工作的同时注重收集整理人民群众反映的有关我区社会治理的问题,充分调动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及时将有关情况向区委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保障人民群众迫切关心的社会问题及时得到解决。发挥人大代表参与人民调解的优势,加强基层调解队伍建设。通过人大代表参与人民调解工作,为人大代表履职搭建新平台,同时弥补基层调解力量不足问题,推进调解服务更新换代,将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在萌芽状态。通过江翠社区典型带动、示范引领并在全区复制推广,推进我区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使江海区基层立法联系点成为提升我区社会治理能力的“助推器”。责任单位:区委政法委、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区司法局、区民政局、江南街道

6.构筑立法意见征集的信息通道。加快“江海人大”立法意见网上征集平台建设,将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作为面向公众开展立法意见征集的统一入口。在区人大政务网增设“立法联系”模块,将上级立法机关编制拟定的立法规划、年度立法工作计划草案、法规草案向人大代表、辖区群众公开并征询意见建议,征集对整个立法制度和立法工作的意见建议,跟踪了解法律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实现立法意见征集“一掌通办”。人大代表、辖区群众通过互联网,足不出户轻松提交立法意见建议,实现真正的“开门立法”,使民主立法体现在立法的全过程,使基层立法联系点成为全民参与立法的重要渠道和平台。将区人大的网址链接市人大政务网,借助市人大常委会与各市区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联系,通过其中的“立法聚焦”模块,建立与各市、区人大常委会立法联系的机制,打通省基层立法联系点与各市、区立法意见征集的堵塞点,畅通立法联系的渠道与途径。责任单位: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区财政局

7.大力宣传和普及法律法规。加强与市依法治市办、市区两级司法行政机关的联动,共同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普及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科学知识。通过村居黑板报、宣传栏、普法讲座、派发宣传资料、文艺汇演、挂图等传统形式,借助网络直播、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等新媒体“送法下乡”“送法上门”。定期或不定期在江翠社区立法联络单位举办立法讲坛、普法讲座等。在江南广场建设宪法广场,在各村社区“口袋”广场建设法制广场,拓展普法宣传阵地。与江门日报社、江门广播电视台建立合作关系,通过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普及法律法规。近期重点普及民法典,积极宣传民法典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并推动民法典实施,更好保障人民权益,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结合当前的疫情防控和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加大对传染病防治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反分裂法、涉港国安立法等的宣传,营造全民懂法、用法、守法、护法的良好氛围。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各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