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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海基层立法联系点意见反馈激励办法

文章来源:江海区人大   更新时间:2024-05-17 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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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海基层立法联系点意见反馈激励办法


为了进一步推进立法工作的民主化、科学化,发挥广大群众在立法过程中的积极作用,加强对参与立法征集意见的群众的激励和表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上级人大常委会在立法过程中,委托基层立法联系点对部分可公开的法律法规开展立法意见征集活动。基层立法联系点可采用“线上+线下”模式,通过官方网站、媒体发布、社交平台、进村入户走访调研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公开征集立法意见。征集对象包括全省各级政府、群团组织、专家学者以及广大基层群众。

基层立法联系点将组织立法专家、相关委员会成员以及工作人员,对征集到的意见进行收集汇总,统一评审。评审要坚持公正、科学、客观的原则,确保评审结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具体评审内容包括意见的创新性、可行性、针对性和实用性等。评审过程中将注重对不同群体意见的平衡和综合考虑,确保多元化的社会声音得到充分体现。评审结果将以评审报告的形式提交上级人大常委会,供立法工作参考和决策。

对于提出具有创新性、实用性的建议的个人或群体,将给予奖励,包括:

(一)奖品奖励:对于意见征集中的优秀个人和团体,将以赠送书籍发送证明等方式予以激励

(二)专题报道:对于在公开征集意见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新闻媒体予以专题报道

(三)反馈通报:对于所有提供意见的个人或群体,将及时向其反馈采纳情况,并在官方媒体平台上发布通报,表彰其积极参与和贡献。

奖励的评选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选结果将由省人大常委会组织实施。

基层立法联系点将严格保护意见提供者的个人隐私和知情权,对于提供的意见和建议将严格保密,除非事先获得其同意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

江海区人大常委会将通过官方媒体、新闻发布会等渠道,对征集立法意见的采纳和奖励情况进行广泛宣传推广,以提高社会知晓度和参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