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江海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江海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江门市江海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4月14日通过:
任命:
吴光心为江门市江海区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任免工作委员会主任;
刘伯基为江门市江海区人大常委会侨务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
谭有禄为江门市江海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
免去:
刘伯基的江门市江海区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任免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马锦德的江门市江海区人大常委会侨务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刘光能的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决定任命:
吴扬波为江门市江海区民政局局长。
决定免去:
唐春的江门市江海区民政局局长职务。
现予公告。
江门市江海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