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江门市江海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2023年2月22日江门市江海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江门市江海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定:江门市江海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2月27日召开。
建议会议主要议程为:
一、听取和审议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江门高新区(江海区)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计划草案的报告;
三、审查和批准江门高新区(江海区)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四、听取和审议江门市江海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选举;
八、票决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政府2023年民生实事项目;
九、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