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江门市江海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六次会议的决定
(2026年1月25日江门市江海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江门市江海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定:江门市江海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于2026年1月29日召开。
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
一、听取和审议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江门市江海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
三、审查和批准江门市江海区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6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及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四、审查江门市江海区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26年预算草案,批准江门市江海区202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26年区级预算;
五、听取和审议江门市江海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七、听取和审议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八、选举;
九、票决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政府2026年度民生实事项目;
十、其他。
如遇特殊情况,大会召开时间需调整,由区人大常委会授权主任会议决定后向社会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