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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海区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对口联系单位

文章来源:江海区人大   更新时间:2023-03-23 0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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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明确职责,加强与有关单位的联系,更好地推动落实各项工作,经区
人大常委会党组研究,决定对区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对口联系
区有关单位进行调整,具体安排如下:
•选举联络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
    在人事任免、代表联络、代表建议办理方面主要联系区政府办公室、区纪委监
委、区法院、区检察院。
•法制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主要联系区监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信访局、江
海交警大队;负责全国基层立法联系点日常工作。
财政经济委员会、财经城建环保工作委员会
    主要联系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经济促进局、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
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审计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区统计
局、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江海分局。
•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
    主要联系区教育局、区科学技术局、区卫生健康局、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以及人才等工作;负责区人大机关人才工作。
社会建设委员会、侨务农村工作委员会
    主要联系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区民政局、区应急管理局、区退役军人事务
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市医疗保障局江海分局、区总
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残联,以及华侨、外事、港澳台事务等工作。
    如区人大机关 “三定方案”有调整,再研究确定联系分工。对涉及两个或以上
工委的工作,以对应的区牵头部门确定牵头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