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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共青团江门市江海区委员会普通雇员公开招聘公告

来源:江海区团委
时间:2022-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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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门高新区(江海区)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单位雇员管理办法(试行)》精神,现就2022年共青团江门市江海区委员会普通雇员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二、招聘对象及招聘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二)招聘对象

社会人员指除应届毕业生外,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2021630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三)其他资格条件要求

1.专业、学历、学位要求

应聘人员应具备与招聘岗位所要求专业的学历学位,用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学历专业报考。招聘岗位按照《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2)进行专业设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准,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招聘岗位没有学位要求,应聘者是否取得学位不影响报名。

2.工作经历以在工作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起始时间算起,在军队工作的经历以及退役士兵在部队服务经历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期为20211231日。在校全日制学习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及参加相关工作的,即使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不视为工作经历。

3.招聘公告所列资格条件为最低条件,凡资格条件高于公告规定要求者均可报名。

4.应聘者如与共青团江海区委员的负责人及其他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该执行回避制度,不得应聘;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与应聘者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5.以下人员不得报名应聘:受行政开除处分或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单方面解聘)未满五年的人员;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或近三年在我市事业单位职员和机关雇员公开招聘中违约、不守承诺的人员;被国家职能部门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的;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的人员;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或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三、应聘方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应聘者填写《共青团江门市江海区委员会普通雇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发送至邮箱:jhtw972@163.com。

具体报名时间为2022年21120:00时至21317:30时,采用网上发送《共青团江门市江海区委员会普通雇员报名登记表》、照片(近期彩色大一寸照片,照片文件不得大于30KB)、身份证和学历证书(须上传原件的扫描件,文件不得大于80KB)至指定邮箱的方式,可24小时发送,2022年2月13日17:30后提交报名视为无效

(二)报名要求

1.应聘者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者必须持《共青团江门市江海区委员会普通雇员报名登记表》(须A4纸双面打印)、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笔试、面试)及体检(不含电子版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如居民身份证失效、遗失或更换中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是唯一可代替居民身份证作为入场参加考试或体检的法定居民身份证明凭证,居民户口本、护照、工作证、驾驶执照、学生证、居民身份证办证回执、派出所开具证明以及其他任何证件都不能代替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或体检。

2.应聘者应如实、全面、准确地填写报名登记表。学习和工作经历栏目应从高中起按时间先后顺序填写起始年月、地点、单位及职务,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为方便用人单位审核是否构成回避关系职位,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栏不得漏填。如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或为试考虚假报名,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浪费国家资源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笔试前不安排现场资格审查,应聘者须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和招聘岗位要求,自主报考,如对招聘岗位要求不清楚,可在报名前向用人单位咨询。同时应聘者需留有效的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因本人未认真阅读公告或不清晰岗位要求,导致自身条件与招聘公告及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造成成绩无效失去聘用资格的;或者因填写电话有误招录单位联系不到应聘者的,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4.应聘者应做好报名资料校核,报名资料发送邮箱后不接受修改,报名后请注意招聘单位微信公众号“青春江海”或办公电话(3861970、3861972)的确认报名通知。

四、考试

招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为落实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笔试设定 “开考比例13,如通过报名资格审核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报考时间延长或暂停招聘。

(一)笔试

1.组织实施。笔试由共青团江海区委员会统一组织。考生持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方可参加笔试,请考生严格管控自身近期活动范围及生活、出行方式。考生须登录粤省事,在健康申报功能中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前来江门的方式等情况。在进入笔试现场时,考生应主动出示健康绿码,接受现场体温检测,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将不得进入笔试现场。

2.笔试时间为2月19日(星期六)上午10:00-11:30,地点待定,笔试前另行公告通知,详见微信公众号“青春江海”或登录共青团江海区委员会官网查看(http://www.jianghaiqu.net/jhqtw_112/index.html)笔试地点安排。

3.考试内容根据招聘岗位所需,以政治、法律、公文处理与写作、职业能力测试、团务工作等公共基础知识为主。

4.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以同类试题最高分60%为合格线。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微信公众号青春江海和共青团江海区委员会官网查看(http://www.jianghaiqu.net/jhqtw_112/index.html)公布笔试合格线和考生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纳入面试范围。

5.笔试加分。如在江海区机关事业单位及下属机关单位连续工作满2年以上(须提供单位购买社保记录),可享受笔试加分,每满2年可增加1分,最多可以加5分。

(二)面试

1.面试对象:在笔试合格线范围内,根据同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入围面试比例(招聘人数:入围人数=1:3)确定面试人选。人数达不到比例的,可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面试。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可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2.面试前资格审核。用人单位在面试前对应聘者资格进行审核,审核时间地点由用人单位通知应聘者。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审核资料如下(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1)内地居民身份证、户口本(集体户口需提供集体户户主首页复印件并加盖集体户口单位或所属公安机关公章,以及本人内页原件)、报名登记表。

(2)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等相关证书、批文或依据材料;学历证、学位证缺失的,应提供教育主管部门开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3)应聘者须提供相关工作经历期间在单位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用工备案证明。

3.组织实施。面试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低于合格线的应聘者不得纳入聘用范围。

5.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

(三)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若应聘者综合成绩相同,则加考面试。综合成绩不合格者不得列为体检、政审考察对象。

五、体检

考试结束后,体检人选在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均合格的人员范围中,按同岗位应聘者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人选名单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连同综合成绩一并在微信公众号“青春江海”和共青团江海区委员会官网查看(http://www.jianghaiqu.net/jhqtw_112/index.html)公布。

考试结束后10天内,安排入围考生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程序、纪律、项目及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及《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逾期不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如上述文件尚无明确规定的,可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六、考察

用人单位对通过考试且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并通过实地考察及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七、资格复查及公示

完成考察后,用人单位将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发现应聘者的真实情况与公告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如发现虚假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经复审通过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微信公众号“青春江海”和共青团江海区委员会官网查看(http://www.jianghaiqu.net/jhqtw_112/index.html)公布公示5个工作日。

八、试用及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根据《江门高新区(江海区)区直机关事业单位雇员管理办法(试行)》确定试用期,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雇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基础上签订劳动合同,关系调动、档案迁移及报到手续按照江海区有关要求办理。约定违约金标准及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新聘用人员因病、事假累计超过40个工作日不在职的,试用期顺延补足后考核,在报到后一年半内仍未补足的,视为考核不合格。女性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不在职的,试用期顺延补足后考核。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用人单位可调整其岗位,个人不同意调岗或调岗后仍不能胜任的,将予以解聘。试用期内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用人单位将予以解聘。

九、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应聘者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按照国家相关防控政策要求,中高风险等级地区要尽量减少不必要的人员流动,避免人员聚集。

  (二)粤康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以下)的应聘者可正常参加考试。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聘者不能参加考试

  1.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

  2.笔试前21天内有国外和港台旅居史的应聘者不能参加考试;

  3.笔试前14天内有国内高风险区域旅居史;笔试前14天内有国内中风险区域旅居史,且未持当地指挥部批准证明和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应聘者。

  (四)以下应聘者需提供考前7天内广东省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前14天内从国内中、高风险区域所在地级市(直辖市为区)的其他地区(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进入广东的应聘者。  

  (五)有关要求

  应聘者在打印准考证前应认真阅读考试相关规定和纪律要求、防疫要求。应聘者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的,取消考试资格。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一、联系电话

单 位:共青团江海区委员会

咨询电话:0750-3861970

附件:1.共青团江门市江海区委员会普通雇员报名登记表

2.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共青团江海区委员会

2022年2月11日

共青团江门市江海区委员会普通雇员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2:专业参考目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