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江门市江海区委员会组织部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未知 发布日期:2016-11-30 17:58:45 字体: 【大】 【中】 【小】 【打印】

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江门市江海区委员会组织部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江门市江海区委员会组织部2015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中国共产党江门市江海区委员会组织部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江门市江海区委员会组织部概况

一、部门职责

高新区(江海区)组织部是高新区及江海区主管组织工作、干部工作、机构编制工作和人事工资工作的综合部门。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党的组织工作路线,方针,政策;拟定有关组织、干部工作的规定以及党员、干部管理规划,并组织实施;抓好党的组织建设以及党员的发展、教育、管理工作;在区党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为党代表做好联络、服务工作;指导全区党员电化教育工作;抓好区直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区管干部的考核,镇(街道)科学发展观考核和机关作风考核工作;考察各街道和区直部门以及其他列入区委管理的领导班子,提出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办理区管干部的任免、调配、退(离)休审批手续;指导、抓好各级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研究制订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措施,抓好青年干部、后备干部、女干部和党外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检查、指导、协调知识分子工作;抓好党的组织制度和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制订全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规划,抓好各级领导干部的轮训培训,组织好各类干部培训班;制订人才工作规划,统筹协调抓好人才工作;负责区管干部出国出境政审工作和副处以上干部出国(境)政审呈报工作;负责拟订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按权限审批(核)本区域内各级机关事业单位的职责配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和雇员员额等事项;负责本区域内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人员、机关雇员的综合管理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承办政府奖励事宜;负责贯彻落实军队转业干部政策,承担区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雇员的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退休政策;承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退职)和出国(境)定居离职手续。指导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工资管理和退休干部管理工作;抓好离休和副处级以上退休老干部管理、服务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现设7个股室,包括办公室、组织股、干部管理股、干部教育人才股、机构编制股、人事工资股、党建股。              
    纳入部门预算编制有下属2个事业单位,包括:江海区老干部活动中心、江门市委党校江海分校。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江门市江海区委员会组织部2015年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1表)

二、收入决算表(公开02表)

三、支出决算表(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公开06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公开09表)

第三部分 中国共产党江门市江海区委员会组织部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2015年度总收入决算为1024.4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24.42万元。比上年决算收入增加91.56万元,增幅为9.81%;上年结转结余34.36万元,总计1058.78万元。增加原因为2015年本部门有基层组织治理、创新干部教育培训、推动全区人才工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人事制度改革等多项重要工作同时开展,导致经费需求有所增加。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2015年度总支出决算为1042.9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1042.99万元。比上年增加119.97万元,支出增长率为13.00%。增长原因上述多项重要工作的开展,以及根据上级部署要求选派干部到江苏苏州学习调研、按照新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对部门办公室进行修缮等专项工作增大了经费开支。

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基本支出决算422.36万元,占40.50%,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88.4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9.5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4.34万元;

项目支出决算620.63万元,占59.50%,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具体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499.48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综合管理经费3.43万元,军队转业干部待遇经费37.04万元,区党代表任期工作经费27.55万元,区直机关工委专项经费24.01万元,全区组织工作宣传调研专项经费2.82万元,区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专项经费11.00万元,干部工作专项经费49.19万元,党校工作专项经费13.47万元,老干部工作专项经费21.02万元,2015年江门市两新组织党建工作财政专项资金22.07万元,追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经费11.59万元,信息化专项7.15万元,党建保障经费5.70万元,大学生村官工作专项经费7.93万元,基层组织建设专项经费115.61万元,人事工资专项经费42.46万元,“两新”党工委工作经费58.62万元,编办工作专项经费(含实名制系统建设)12.82万元,社区党建工作经费11.00万元,选派干部到江苏苏州学习调研工作经费15.0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46.10万元,主要支出项

目有:春节慰问离退休干部、困难党员费用44.60万元,离休干部抗战胜利70周年慰问金 1.50万元。

3.农林水支出(类)65.86万元。主要支出项目为到村

任职高校毕业生中央财政补贴65.86万元。

4.其他支出(类)9.20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关工

委孤儿补助金0.10万元,困难党员慰问经费5.20万元,基层岗位补助3.90万元。

二、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说明

(一)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1.2015年决算收入总计1058.7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决算收入1024.42万元。比上年决算收入增加91.56万元,增幅为9.81%;增加原因为2015年本部门有基层组织治理、创新干部教育培训、推动全区人才工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人事制度改革等多项重要工作同时开展,导致经费需求有所增加。

(2)年初结转和结余34.36万元,系部门以前年度支出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仍按原规定渠道继续使用的资金。主要为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二)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2015年决算支出总计1587.78万元,比上年增加119.97万元,支出增长率为13.00%。增长原因上述多项重要工作的开展,以及根据上级部署要求选派干部到江苏苏州学习调研、按照新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对部门办公室进行修缮等专项工作增大了经费开支。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828.90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及所属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以及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支出、组织事务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92.35万元,主要用于部门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以及春节期间慰问全区离退休干部、困难党员经费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16.20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及所属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支出。

(4)农林水支出(类)65.86万元,主要用于对到村任

职高校毕业生财政补贴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类)30.48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及所属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和购房补贴支出。

(6)其他支出(类)9.20万元,主要用于关工委孤儿

补助支出、困难党员慰问支出、基层岗位补助支出。

(7)年末结转和结余15.79万元,系部门及所属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

三、2015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决算支出合计1042.99万元。具体如下:

基本支出422.36万元,占40.50%,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88.4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9.5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4.34万元;

项目支出决算620.63万元,占59.50%,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499.4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46.10万元,农林水支出(类)65.86万元。其他支出(类)9.20万元。

四、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5年度财政拨款决算收入为1024.42万元,比上年增加91.56万元,增幅为9.81%;上年结转结余34.36万元,总计1058.78万元。增加原因为2015年本部门有基层组织治理、创新干部教育培训、推动全区人才工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人事制度改革等多项重要工作同时开展,导致经费需求有所增加。

2015年度财政拨款决算支出为1042本年度.99万元,比上年增加119.97万元,支出增长率为13.00%。增长原因上述多项重要工作的开展,以及根据上级部署要求选派干部到江苏苏州学习调研、按照新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对部门办公室进行修缮等专项工作增大了经费开支。

五、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决算支出为1042.99万元,与年初预算数相比增加13.67万元,增幅为1.33%,原因是: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实际支出比年初预算有较大幅度的减少,同时,由于区经济和科技局划拨的信息化专项,2014年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中央财政补贴、2015年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中央财政补贴等未纳入年初部门预算,但在部门决算反映了资金支出,最终导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预算数有所增加。

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决算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828.90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及所属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以及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支出、组织事务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92.35万元,主要用于部门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以及春节期间慰问全区离退休干部、困难党员经费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16.20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及所属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支出。

(4)农林水支出(类)65.86万元,主要用于对到村任

职高校毕业生财政补贴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类)30.48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及所属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和购房补贴支出。

(6)其他支出(类)9.20万元,主要用于关工委孤儿

补助支出、困难党员慰问支出、基层岗位补助支出。

六、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为422.3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人员经费支出398.02万元,比上年增加82.98万元,增幅为26.34%,增加原因为在编在职人数增加,导致人员经费增加。

(2)公用经费支出24.34万元,比上年增加5.87万元,增幅为31.76%,增加原因为在编在职人数增加,导致公用经费增加。

七、201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9.91万元,完成预算20.11万元的9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与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2.89万元,完成预算13万元的9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02万元,完成预算7.11万元的98.7%。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与2014年相比,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4年减少6.3万元,下降2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2.7万元,下降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15万元,下降1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45万元,下降17%。2015年没有发生因公出国(境)业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从严控制公务用车使用及开支;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2014年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共19.9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个,因公出国(境)人次数0人。与上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89万元,主要包括:(1)报废0辆、更新购置0辆,购置支出0万元,平均每辆0万元;(2)公务车保有量3辆,全年运行维护费支出12.89万元,平均每辆4.30万元。比上年减少2.15万元,减少14.27%。原因是我部厉行节约,力争减少燃油及维修保养方面的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7.02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86个,人次1185人,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比上年减少1.45万元,减少17.11%。原因是我部厉行节约,努力控制公务接待方面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422.36万元,比上年增加88.84万元,增长26.64%,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5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9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9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00万元(追加款)。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预算绩效管理本单位不适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说明

2015年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两部分。

3、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4、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5、“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6、机关运行经费:指反映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所必须的,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费用。包括单位基本支出和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其中: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两个部分。人员经费具体包括工资、津贴及奖金、医疗费、住房补贴等(不包括离退休支出,包括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的在职人员支出);公用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维修(护)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办公设备购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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