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门市江海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区委第四巡察组从2026年3月6日至5月15日,对区委组织部开展十届区委第十轮巡察工作。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广东省《关于建立市县党委巡察制度的实施意见》有关规定,区委第四巡察组主要受理被巡察党组织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委各项工作部署、市委和区委相关工作要求情况过程中领导干部违法违纪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照规定交由有关部门处理。
巡察期间,区委第四巡察组设专门电话:19928960091(工作时间接听),另在巡察公告旁设信访举报信箱;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至为2026年5月15日。
中共江门市江海区委第四巡察组
2026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