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交警部门公布165名涉酒驾驶违法人名单

发布时间:2019-04-01 17:32   来源:江门发布微信公众号
分享到:

酒驾不光危及自己的人身安全,

同时也严重危害到他人的人身安全,

是一种安全隐患极大的

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我市交警支持严查严处涉酒驾驶行为,

今年1-3月,

交警部门对前期查获的

165名违法驾驶人分别进行了处理,

其中有164名驾驶人与涉酒驾驶有关。

这165名驾驶人中,

8人被处终生禁驾

157人被禁驾5年

交警部门把名单向社会公布,

以此来告诫心存侥幸的

驾驶员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共建文明交通环境。


1

8名驾驶人被终生禁驾

 

 

 

 


以下8名驾驶人,7人因酒后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1人因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负主要责任,交警部门依法吊销其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考取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能再驾驶机动车)。



2

157名驾驶人被禁驾5年


以下157名驾驶人因醉酒驾驶被交警部门查获,交警部门依法吊销其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考取(五年内不能再驾驶机动车)。


                                                            各位新老司机注意了!

从3月起至12月底

广东交警开展

治理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

典型案例将“暴露在阳光下”

甚至会影响你的职业

 

酒驾违法纳入个人信用记录


据悉,从今年3月起至12月底,广东交警部门组织开展为期10个月的治理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查处的酒驾醉驾典型案例将进行集中曝光,并推送给“信用中国”网。


拉入失信名单?

还要被公示?

这是一波什么操作?

2018年,广东起草了《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交管部门定期汇总已作出行政处罚的驾驶人的交通违法信息、已划定事故责任的机动车驾驶人的事故责任信息等形成交通安全信息守信名单和失信名单制度,运用大数据技术完善信用记录,推送至“信用广东”,面向社会提供查询。


广东将交通安全失信与个人信用挂钩,税务、安监、银行等部门也将相应采取措施。


应公安部交管局要求

对以下13类严重交通行为信息

进行公开公示

13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信息

 

 

 

 


)因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登记后,被公安交管部门撤销驾驶许可或者机动车登记的人员、法人;


(二)因在机动车驾驶人考试过程中有贿赂、舞弊行为被取消考试资格的人员;


(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牌证的人员、法人;


(四)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驾驶人及车辆所属道路运输企业;


(五) 吸毒驾驶机动车的驾驶人及车辆所属道路运输企业;


(六) 公路客运车辆、校车载客超过额定乘员20%以上的驾驶人及车辆所属道路运输企业;


(七) 驾驶营运机动车行度超过规定时速20%或者驾驶机动车行驶速度超过规定时速50%的驾驶人及车辆所属道路运输企业;


(八)长途客运车辆违反凌晨2时至5时禁行规定的驾驶人及车辆所属道路运输企业;


(九)被吊销驾驶证的人员;


(十)因记满12分被降级的驾驶人;


(十一)因交通违法行为被行政拘留的人员及其所在的道路运输企业;


(十二)因交通违法行为被处罚的道路运输企业及有关责任人员;


(十三)在有人员死亡的交通事故中负有责任的驾驶人及其所在道路运输企业。


近日,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再次推送2018年的13类严重交通违法信息(79483条)。群众可通过“信用广东”官网进行查询:http://www.gdcredit.gov.cn/




已被公示及公告的失信名单,是经有关部门严格按规定和程序认定发生严重失信行为的市场主体,希望公众知晓,并在工作生活和经营活动中,注意识别失信主体,慎重选择合作对象,切实防范信用风险。


再次强调,公众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了解合作对象是否被列入失信名单,降低因对方失信而可能遭受损失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