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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高新(江海)区政法委部门决算

文章来源:江海区政务信息网  更新时间:2015-09-30 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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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政法委部门决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高新区(江海区)政法委是区委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能有: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政法、综治、维稳、610、社会建设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上级和区委区政府的有关决策部署;研究处理本区域内政法工作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建议;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区委及其组织部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检查政法部门公正廉洁执法的情况,研究制订促进公正廉洁执法的具体办法;组织、推动政法部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协助纪检部门查处违法违纪行为;指导、协调、推动政法部门做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组织、协调、指导维护社会稳定、防范处理邪教工作,掌握和分析社会稳定情况,协调处理群体性事件;组织、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落实平安建设措施,营造安定的社会环境;研究分析涉及政法工作的舆论情况和影响社会稳定的舆情信息,指导、协调政法综治维稳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负责统筹指导和综合协调全区开展社会工作,推动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创新。纳入部门预算编制的单位包括合署机构区社工委、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区委维护社会稳定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国家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平安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区委政法委共有行政编制15人,实有人数28人(含区领导兼职1人、挂职干部1人、抽调工作人员4人、职工7人),离退休6人。
(三)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统筹推进全区政法各项工作,加强调查研究和执法监督,加强政法队伍建设,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抓好社会矛盾化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平安江海创建工作,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开展政法信息网二期工程建设工作等;协调推动社会管理创新,推进“养老•助残”公益创投活动;推进村(社区)公共服务站规范化建设;协调推进社会体制改革承担项目和社会创新观察项目的实施;统筹组织“南粤幸福活动周”等。
二、收入决算说明
2014年部门收入决算639.9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63.81万元,其他收入76.11万元。
三、支出决算说明
2014年支出决算641.7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565.73万元。
2014年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306.47万元,占54.17%,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81.4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8.5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6.42万元;项目支出决算259.26万元,占45.83%,主要支出项目有商品和服务支出205.77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53.49万元。
四、“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共36.5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3.28万元,主要包括:日常维护保养费、燃油费、路桥费、保险费等开支,我委公务用车保有量6辆,由于车辆比较陈旧,维修保养费用较高,因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
3.公务接待费支出13.23万元,主要包括日常公用接待费和专项业务接待费支出,。比上年同期减少,减少原因是按规定严格执行国家政策,压缩开支。


 



2014年高新(江海)区政法委部门决算表


附件:2014年高新(江海)区政法委部门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