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2015年度高新(江海)区政法委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2015年高新(江海)区政法委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高新(江海)区政法委是主管全区政法部门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能是:指导督促政法各部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及同级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定期分析社会治安形势,对一定时期本地的政法工作作出全面部署;指导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协调各部门落实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各项措施;抓好执法督察工作,支持和督促政法各部门依法形式职权,协调政法各部门的关系,重大业务问题和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负责统筹指导和综合协调全区开展社会工作,推动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创新。纳入部门预算编制的单位包括合署机构区社工委、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区委维护社会稳定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国家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另外,区平安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法委。
(二)人员构成情况
高新(江海)区政法委编制16人,实有人数35人(含区领导兼职1人、抽调工作人员4人、职工8人),离退休6人。
(三)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量入而出,收支平衡,严格执行各项财政收支制度规律,确保本部门圆满完成全年工作任务。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5年部门收入预算715.42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671.42万元,占93.85%;基金预算收入44万元,占6.15%。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支出总体情况
2015年部门支出预算715.42万元,其中本年支出715.42万元,占100%,包括: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43.80万元,占62.0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7万元,占26.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5.68万元,占2.19%;住房保障(类)支出24.94万元,占3.49%;其他支出(类)支出44万元,占6.15%。
(二)公共财政预算和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15年公共财政预算和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715.42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预算333.1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1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5.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88.62万元。
项目支出预算338.30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综合管理经费、610办经费、广东平安建设经费、监狱帮教经费、社工委经费、信访维稳经费、司法救助基金、社会管理专项工作经费等。
其他支出44万元,主要是彩票公益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15年高新(江海)区政法委用财政拨款数开支的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简称“三公”经费)支出合计30.50万元。
(一)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4万元,主要包括主要包括我委公务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燃油费、路桥费、保险费等开支。预算数比上年同期增加1.95万元,主要原因是因为车辆陈旧,维修保养费用增加。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16.50万元,主要包括日常公用接待费和专项业务接待费支出。预算数比上年同期减少1.94万元,原因贯彻落实“十八大”会议精神,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严格按照规定使用管理公务接待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