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下午,区司法局召开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的工作会议。会议由区司法局副局长古庆勤主持,区政法委副书记、司法局局长龙标,公律科全体人员,辖区内各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出席了会议。
会议首先学习了中央政法委《关于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的规定》(中政委〔2013〕27号,以下简称《规定》),并宣布成立江海区司法局防止冤假错案工作领导小组以及成员名单。
会上,龙标同志指出防止冤假错案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区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任务,要主动作为,尽职尽责,确保该项工作取得实效。一是切实增强“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强调贯彻落实《规定》文件要求,是司法体制改革的底线目标,是政法机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内在要求。全体司法行政系统工作人员和律师要认真学习领会省委改革办通知精神,狠抓这一中央重点督察改革项目的落实工作,为迎接中央改革办的督察做充足的准备。二是做好辖区内律师学习领会《规定》精神的工作。各律师事务所要对防止冤假错案工作给予高度重视,及时组织律师学习《规定》内容,明确对应职能,认真严格履行职责,切实保证办案环节的公正、公开和公平,严禁在办案过程中隐匿证据、伪造证据,确保所经手的案件无任何冤假错案的情况发生,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三是法律援助工作人员要落实好防止冤假错案工作。进一步提升刑事案件的办案质量,在《规定》的基础上,结合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相关工作实际,对法律援助办案流程及细节进一步予以规范和明确,形成相应制度,最大限度地保障受援人的合法权益。
(与会人员认真学习《规定》内容和精神)
(龙标同志对防止冤假错案工作提出要求)
随后,古庆勤同志对下一阶段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的进行了部署,要求各律师事务所坚决落实会议精神,结合《规定》内容,进一步加强业务学习,秉公办理每一宗案件,严守防止冤假错案的底线,做好防止冤假错案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