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工作安排,为进一步扩大民法典宣讲范围,保证宣讲效果,决定在全区开展 “民法典宣讲乡村行”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面向群众,深入基层,大力在农村地区开展民法典宣传工作,采用灵活多样的形式和手段、鲜活生动的语言和事例,在全区各村(社区)迅速掀起学习宣传民法典的热潮,引导群众认识到民法典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必须遵循的规范,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能力。
二、工作目标
区委政法委(法学会)牵头,结合我区实际,组织区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民法典宣讲,送法下乡活动,在12月底实现全区62个行政村(社区)民法典宣讲全覆盖活动目标。
三、组织领导
成立民法典宣讲乡村行工作协调小组,加强对民法典宣传工作的组织落实。组长由区委政法委专职委员、区法学会副会长区伟新同志担任,区司法局、团区委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委政法委,区委政法委法治监督科负责人卢泽群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四、活动方式
(一)开展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组织青年普法志愿者深入乡村、社区,宣传疫情防控常态化下民法典的现实意义,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引导人民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维护公序良俗。
(二)组织驻村(社区)律师深入基层开展“民法典宣讲乡村行”宣传活动。
组织驻村(社区)律师深入62个村(社区)开展“民法典宣讲乡村行”全覆盖活动。通过以案说法、法治讲座、普法宣传、法律服务、普法上门等多种形式,向群众宣传《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免费解答群众提出的疑难问题,派发《民法典》等法制宣传资料,教育引导群众自觉做到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三)开展普法宣传主题活动。围绕乡村振兴、保护妇女儿童人身权益、卫生健康、知识产权保护、法治化营商环境等重点,结合“3·15”“4·15”“4·26”“5·12”“6·5”“6·26”“12·4”等时间节点,开展包括民法典在内的法治宣传主题活动。坚持以宣传法律知识、推动法治实践、维护公序良俗为宗旨,通过潜移默化的方式让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融入社会,更好地发挥法治文化的引领、熏陶作用,使全体人民都成为民法典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五、工作要求
(一)抓好青年普法志愿者和驻村(社区)律师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要建立和培养一支常态化、专业化、规范化的青年普法志愿者队伍,组织一批驻村(社区)律师普法志愿者队伍,加强志愿者人才库建设和管理,不断提升普法志愿者队伍的政治素质、法律素质,培养普法人员的为民情怀,使普法队伍服务在基层,活跃在需要法律帮助的群众身边。
(二)加强工作协调。建立健全区政法委(法学会)、司法行政、共青团以及各有关单位的沟通协调机制,形成相互支持配合,有分有合、协调推进的工作格局,切实保证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